《安徽弗瑞斯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户外休闲用品加工生产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弗瑞斯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户外休闲用品加工生产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弗瑞斯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户外休闲用品加工生产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5816027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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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弗瑞斯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户外休闲用品加工生产项目 (重新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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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经济开发区兴淮路与青年南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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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弗瑞斯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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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蚌埠安鑫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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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安徽弗瑞斯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2000万元在蚌埠市五河县经济开发区兴淮路与青年南路交叉口建设“安徽弗瑞斯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户外休闲用品加工生产项目”。该项目租赁五河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进行生产,主要从事户外休闲用品(金属家具)生产,涉及焊接、打磨、脱脂、清洗、硅烷处理、喷塑等工序,可年产50万套户外休闲用品(金属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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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外排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定期更换的预脱脂废液、定期更换的脱脂废液、定期更换的清洗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统一通过废水总排口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后送至五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焊接、打磨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手动喷塑粉尘经负压收集后引至“滤筒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然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自动喷塑粉尘经负压收集后引至“旋风除尘器+滤筒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然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固化废气、水干炉及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然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切管机、冲床机、冲弯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音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除尘灰、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一般固废间,回用生产工序或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包装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硅烷处理液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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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五河县政府网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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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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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意见 |
项目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09-340322-04-01-561501 |
皖公网安备 340322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