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09 15:47 来源: 蚌埠市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马立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入河湖排水口污染防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阶段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推进入河湖排水口排查整治

县生态环境分局坚持“全域覆盖、无死角排查、分类建档、动态更新”原则,深化入河湖排水口摸底排查工作,彻底摸清排水口底数、类型、排污特征及责任主体,为制定整治方案夯实治理基础。2024年以来,按照“一口一档、一账一策”工作要求,健全动态管理台账,共计排查入河湖排水口407个,经与淮河流域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审核,最终确定需整治问题排口193个。

根据市环委办《关于开展淮河干流蚌埠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入河湖排水口排查整治工作,以县环委办名义印发《淮河干流五河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43个入淮排污口进行分类整治。后又举一反三,对县域怀洪新河、沱河、朱顶撇洪沟、石梁河等河段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截止2025年底,全县193个问题排口完成整治销号。同时,统一设置入河湖排水口标识牌,公开排口名称、编号、排污主体、监管责任单位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整治构建协同监管机制,压实治污责任

1、县生态环境分局督促所有排污单位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依法依规持证排污、按标排污,定期开展排污设施巡查维护、水质自行监测,建立运维监测台账,主动公开排污信息,对私改排污管线、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同时依托“水管家”模式,定期对淮河干流及其他重点入河排污口开展巡查及水质监测,构建“人工巡查+水质快检+研判预警”的多维度监管体系,提升排水口污染精准管控、风险预判能力。

2、县水利局积极开展入河湖排水口污染防治工作,安排机电排灌管理站、水利工程管理所对所管理的涵闸、泵站进行排查,及时清理河道水草垃圾等杂物。同时督促相关乡镇河湖长积极履职,加大巡河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强化宣传培训。组织县、乡、村相关人员常态化宣传农业面源污染处理措施要求,并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等培训工作,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今年以来发放各种作物施肥指导建议卡片 2300 份,开展宣传培训 10 期,培训农户 1000人次,现场观摩 3 期,宣传报道 11 期,推动农资废弃物回收,推广玉米精耕细作暨水肥一体化高产栽培技术,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培训课程,并在跟踪服务过程中进场入户开展相关技术的指导和服务。二是深化部门联动。与县生态环境分局建立常态化联合巡查监管工作机制,对巡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开展政策指导、督促立行立改;对反复整改不到位、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养殖行为,依法依规处置。三是开展全域专项排查。组织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专项排查,对排查的问题制定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及责任人,推进问题整改。

4、县住建局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一是建立工作微信群,不定期进行视频查岗,重点检查人员在岗和设备运行情况;二是每周不少于一次不定期抽查污水处理设施,每年不低于一次对流量计进行校验;三是委托第三方对全县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开展监督性监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5、朱顶镇积极开展辖区内5个在用入河湖排水口污染防治工作。一是落实常态化巡查。重点巡查涵闸、泵站口门处水质、水草堆积等情况;二是常态化打捞清理。组织各村保洁人员不定期开展漂浮物打捞作业,清理闸口农业生产废弃物、水草浮萍等杂物,保障涵闸泵站排水排涝功能正常运行;三是严防农业面源污染。重点聚焦沼液排放,规范农户沼液还田操作标准,引导农户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处置沼液。

二、落实代表建议,建立长效管护举措

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巩固排污口整治成效,推动入河湖排水口污染治理从集中整治向常态管护、源头治理转变,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一是健全网格化常态管护制度。依托河湖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将全县入河湖排水口全部纳入网格管护范围,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巡查频次、管护清单、问题处置流程,建立巡查台账,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零积压。

二是压实分级属地监管机制。进一步厘清生态环境、水利、住建、农业农村、属地乡镇等单位管护职责,健全常态化联动、信息共享、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形成管护合力。对管护缺位、问题频发反弹、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严肃通报问责。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开展水环境保护、排污口管理政策宣传,提升企业、群众环保意识,引导排污单位自觉履行治污责任,营造全民参与、共同守护河湖生态的良好氛围。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办复类别:A

联系人:袁春阳

联系电话:0552-2335951

 

 

 蚌埠市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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