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01 17:34  来源:五河县统计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五河县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年预算数

上年预算数

增幅%

合 计

4.5

4.5

0%

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公务接待费

4.5

4.5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0%

公务用车购置

0

0

0%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河县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二级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五河县统计局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2017年度预算相比没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4.5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没变化。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因公车改革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五河县统计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四)“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原因。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要求全部门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五河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五办发〔2013〕15号)和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坚持“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干事业”的原则,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把支出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