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知识产权局牌子。
一、工作职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等。拟定并组织实施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主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三)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规违法、不正当竞争、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违法直销及传销行为等。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查处取缔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五)负责质量发展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或参与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
作。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县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安全监管,实施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许可;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查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一)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据法定职责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有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广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认证活动、认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
(十五)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工作。
(十六)负责监督检查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监督商品价格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执行,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违法案件。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国内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公安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4、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实施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实施价格听证、价格公告;组织开展成本监审、农产品成本调查、价格监测工作;负责价格鉴证、价格认证、涉案物品估价的管理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和指导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查处重大价格违法案件。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及所属单位政务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统计、信访、督查督办等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及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装备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规范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股。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各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核发各类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承办上级部门委托或授权的有关许可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事宜的落实。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信用监督管理股(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负责全县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及管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及公开工作。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拟订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及时向机关及社会提供相关信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市场主体诚信建设,督促各市场主体加强诚信建设。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五)质量与认证监管股。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和质量激励制度;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以及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工作;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工程设备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和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检查;配合开展产品缺陷管理,实施有关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组织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认证认可活动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协助查处认证行业、检验检测行业相关违法行为。
(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执行国家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拟订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七)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拟定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监督相关行政许可工作。指导查处食品生产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八)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绩效考核;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评价性监测;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顿治理;分析预测全县食品安全状况,统一发布全县食品安全信息,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
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食品流通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检、风险监测和相关市场准入制度;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件调查;承担网络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相关行政许可工作,指导查处食品流通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食盐经营违规违法行为。
(九)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定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网络餐饮服务环节安全监督检查,监督相关行政许可工作。指导查处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安全保障工作。
(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的标准。组织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和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市场整顿治理;承担互联网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相关行政许可工作,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标准计量监管股。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指导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领域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实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工作;负责计量检定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十二)知识产权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相关政策和制度。承担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牵头做好品牌创建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信息服务的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承担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发布知识产权申请、授权、注册、登记等信息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指导查处商标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
(十三)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管理中心)。拟订县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开展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来访接待等工作。承担网络交易纠纷的协调工作。配合查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和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
三、主要负责人:
王培操 党组书记、局长
四、办公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彩虹大道东侧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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