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安监局“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县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没有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与2015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3万元,下降0.1%。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由于我县实现公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不在安排。
(四)增减变化原因,在编制2016年部门时,要求县直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五河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五办发〔2013〕15号)和县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坚持“勤俭节约干事业”的原则,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把支出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县直各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不得超过2015年预算数,并实现逐年减少的趋势。
五河县安监局
201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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