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防范较大事故,有效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县属重点企业要将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政府会议第一议题,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委、政府宣传工作重点,作为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1次以上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各级党委、政府要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等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会议精神。对新调整的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开展轮训,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校学习内容,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2.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和部门“三管三必须”责任。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每季度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1次调研或督导检查,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月初,完成制定县安委会负责同志年度“工作清单”。(责任单位:县安委办)
县乡两级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县实施细则和《五河县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应急局、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各乡镇分工负责)
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3.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强化落实县安委会十五个专项领导小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十五个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分工负责)
按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建立“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和工作建议等手段运用,深化明查暗访和考核巡查机制创新,强化“一竿子插到底”暗查暗访,推动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单位:县安委办)
4.夯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动态调整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紧盯“一件事”,厘清电动自行车、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醇基燃料、电化学储能电站、地方铁路、校外托管机构等新业态或职能交叉领域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责任,持续推进“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解决,优化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管理和服务事项。对新业态新领域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及时明确主责部门。(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编办配合)
大力推进县、乡、村、护林员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提高森林火灾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局分工负责)
5.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1次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1次、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推动企业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入职、转岗位等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以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车辆租赁企业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
督促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6.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及督察督导。进一步完善优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及督察督导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消防委、县委组织部)
县安委办每季度对全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开展全覆盖督导督察,重点督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和风险防控任务落实情况等。(责任单位:县安委办)
7.强化问题隐患整改。及时挂牌督办和完成各级安全生产督察督办等的问题隐患整改,加大督导督查和问责力度,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8.强化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约谈、问责等制度。完善调查评估机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建立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评估机制,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预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倒查事故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定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工作。(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牵头,县总工会等相关涉及部门)
二、强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9.认真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三年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序时推进。(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0.开展治本攻坚“八大行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八大行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县安委办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确保2025年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聚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积极推进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1.推进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规范、提升排查整改质量。指导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进一步加强群众身边突出的安全隐患整治,强化校园、医院、燃气、居民自建房、体育馆、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举报的身边安全隐患,开展跨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强化责任倒查,守牢群众衣食住行、上学就医等公共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12.加强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防控。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协作机制,强化行业和属地综合安全监管。(县应急局)
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人要定期开展矿山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县政府办)
实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硬措施,合理处置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矿山,落实停工停产整改矿山的盯守或者巡查,开展长期停产矿山“电子封条”建设。积极推广运用矿山安全先进实用技术和装备,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统一负责外包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年底前全面完成矿山采掘施工和爆破一体化工作。开展尾矿库隐蔽致灾普查治理和“一库一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进一步开展矿山重大隐患动态清零行动。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事故瞒报及隐蔽工作面、遮挡探头、拆除或破坏监测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刻吸取“8.25”事故教训,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运用奖惩结合的措施长期坚持反“三违”行动。(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乡镇)
持续开展矿山地面“三堂一舍”达标合规建设和消防设施设备、井下应急救援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
13.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开展综合治理。持续开展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加工作坊等合用场所专项治理,督促隐患整改。持续开展九小场所等不放心、不托底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跟踪隐患整改。深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等。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4.加强燃气安全风险防控。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成员单位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餐饮经营场所依法持续安装、定期检测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燃气用具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5.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开展油气长输管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指导服务,严把高危企业设备检维修和假期开停车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深化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等工作。持续开展烟花爆竹专项安全整治。(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16.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梯次组织开展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大客车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农村电动三轮、四轮车违法载人等行为。持续打击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违法超限等行为。督促车辆生产企业落实生产一致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加强假日期间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持续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和高危运输企业专项整治,加快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17.加强建设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常态化推进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完善整治台账,加快推进分类整治,严格落实安全隐患管控措施;积极构建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探索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质量保险等创新制度。(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公路水运、铁路、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体育馆等大跨度建筑质量安全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展改革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分工负责)
18.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监管,突出做好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和青少年防溺水工作。压实水上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四类重点船舶”、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突出防范商渔船碰撞、船舶自沉、客运船舶超载等安全风险,严查内河船舶非法涉海运输、“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捕捞运输作业等行为。(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市交通综合执法六大队等分工负责)
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乡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依法依规加强管辖水域的巡查管理,严禁乡镇自用船舶进入管辖水域非法开展各类活动。(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市交通综合执法六大队等分工负责)
5-10月份,持续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和排查隐患,进一步完善监护管护措施、健全安全提示提醒机制,全面压实责任,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全面深度参与的防溺水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开展工贸企业金属冶炼安全专项治理,重大隐患动态清零,紧盯粉尘涉爆、高温熔融金属、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等高风险领域和高风险作业,强化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开展未经登记违法使用特种设备治理。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深化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和气瓶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强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委军民融合办)
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和公众聚集场所许可管理。(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强化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严防校园拥挤踩踏。(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0.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压紧压实属地、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安全责任,切实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顽疾”,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梯控系统建设,实现电动车使用管理规范有序、群众安全意识显著提升、电动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21.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夯实小微企业安全基础。(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各乡镇)
四、强化依法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22.严格精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宣贯。(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整合力量和资源,切实加强消防和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有人干事。(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
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持续深入开展精准执法,从严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综合监督,进一步规范检查程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推动解决执法“宽松软虚”问题。持续强化执法培训和比武练兵,组织开展执法技能“大比武”“大练兵”、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执法能力提升活动。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部门有执法案件的每年至少向社会公开发布1个典型执法案例。(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3.开展安全专家指导服务。实施五河县安全生产购买第三方服务,助力工矿危化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条件,赋能住建、交通、水利等多部门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五、强化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能力
24.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尾矿库、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及时推广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关闭、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5.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的意见》,在城市生命线安全一期工程基础上,坚持查漏补缺、提标扩面,推进燃气、桥梁、供水、排水防涝等领域全覆盖,并拓展至燃气终端(工商户和家庭)、消防、电梯、窨井盖、热力、消防等领域,积极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6.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编制应急救援力量和救援装备“一张图”,积极推进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托交通、水利、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应急指挥体系。建立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共训共练、救援合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7.推进长三角区域应急协作。推动建立跨区域应急救援力量调动机制、区域内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加强区域应急保障共享互助。(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8.夯实应急基层基础。推动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化五河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促进乡镇完善应急组织体系;探索农村地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动村(社区)设立应急服务站(点)。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牵头,各乡镇配合)
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达标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等方面的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加快非煤矿山、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强化已建系统实战化应用。(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9.持续推进工程治理。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负责)
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农村道路“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和“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路侧护栏)及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30.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建立常态化应急科普机制,用好“案例教育法”,发挥安徽省应急管理网络宣传教育平台和应急广播作用,开展预警发布、信息传递和知识普及。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夯实全员岗位责任,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技能。培育公众安全意识,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和应急科普宣传,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五进”工作,探索应急广播机制进企业,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推动在县级电视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事故预防功能,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应急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