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2 10:22来源: 五河县医疗保障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第一部分 五河县医疗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股);(二)基金监管和稽查稽核股(医药价格管理股)。

县医疗保障局所属二级机构: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五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五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五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五河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医药服务价格、药品耗材供应保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治和补充医疗保险管理职责,组织拟订和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统筹和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组织实施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落实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五)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实施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推进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八)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医药费用稽查稽核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十)负责对县级医保经办工作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落实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三)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五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五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五河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2

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五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五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175.08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175.0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24.81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人员增资、奖金发放因素造成。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175.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5.0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217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49万元,占24.2%;项目支出1649.6万元,占7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75.0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175.0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24.81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人员增资、奖金发放因素造成。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5.0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9年相比,支出总计均增加24.81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人员增资、奖金发放因素造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5.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52万元,占9.2%;卫生健康(类)支出1882.88万元,占86.6%城乡社区(类)支出36.75万元,占1.7%;住房保障(类)支出54.93万元,占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7.63万元,支出决算为217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增加“180”、“351”健康扶贫资金1599.96万元;二是人员增资。其中:基本支出525.49万元,占24.2%;项目支出1649.6万元,占75.8%。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3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医保中心人员工资和奖金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16万元,支出决算为3.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补发退休人员慰问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66万元,支出决算为2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养老基数调整。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34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名退役军人辞职。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6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97万元,支出决算为1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9.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追加的“351”、“180”健康脱贫兜底保障资金1599.96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8.55万元,支出决算为57.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补发奖金导致。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标准控制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8.8万元,支出决算为1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标准控制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7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人员文明创建奖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3.89万元,支出决算为3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人员提租补贴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5.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7.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公用经费17.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五河县医疗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五河县医疗保障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五河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6万元,比2019年增加2.66万元,增长83.1%,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于2019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财政无法安排2019年人员经费预算,所以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较少,随着人员到位后,正式编制了2020年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五河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五河县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5个项目,涉及资金1649.6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99.1%。从评价情况看,全面履行部门职能,医保队伍能力建设明显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常态化监管,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医药费用稽查稽核,完成行业扶贫、精准扶贫、秸秆禁烧、创卫、文明创建、双拥、平安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健康脱贫资金”、“城乡居民医保业务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1649.6万元。以上项目由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部门预算执行及公开、“三公”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资产管理及部门工作绩效等情况,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组织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17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49万元,项目支出1649.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整体支出绩效情况为:1、加强单位职能建设,提高单位履职水平和能力;2、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严控三公经费;3、合理高效利用资金,使资金广泛服务于全县社会经济发展。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五河县医疗保障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健康脱贫资金”、“城乡居民医保业务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5个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8分。全年预算数为1665万元,执行数为164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党建创卫文明双拥平安建设等经费:以党建工作引领,促使党建创卫文明双拥平安建设等工作正常开展。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1万元,执行数0.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二是医疗保障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加强医保政策宣传,保持打击骗保欺诈高压态势,促使医保基金健康平衡运行等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7.6分,全年预算数17万元,执行数14.98万元,完成预算的88%。三是医疗保障设备购置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日常办公。项目自评得分82.5分,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0.67万元,完成预算的33.5%。目前局机关的办公设备能满足日常办公需要。四是城乡居民医保业务经费:主要用于满足医保中心日常检查、办公等经费需要。项目自评得分99.2分,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37.08万元,完成预算的82%。五是健康脱贫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1600万元,执行数1599.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本项目为追加预算项目。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管理基础薄弱,没有一套统一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二是绩效评价结果质量有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本地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操作办法;二是积极引入中介评价机制,提高评价结果科学性。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度XX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健康脱贫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省政府把健康脱贫兜底保障项目列为民生工程项目加以实施。

主要内容:1.代缴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保资金。2.对符合政策的贫困人口住院及慢性病费用在基本医保政策外进行补偿。、医疗救助: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1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得超过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剩余的合规费用;、“351”兜底: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不超过0.3万元、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补充医疗保障(“180”):贫困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补偿后,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包括限额内、外自付费用等)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慢性病病种按照《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保障指导目录》确定。

实施情况: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68号)、《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等三个健康脱贫配套文件的通知》(皖卫财〔201622号)等文件精神,贫困人口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时享受的健康扶贫政策,实行一站式结算。

资金投入:2020年健康脱贫资金县财政投入1600万元。

使用情况:2020年共拨付医疗机构垫付健康脱贫资金和直补贫困人口个人健康脱贫资金1599.9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健康脱贫项目的实施,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通过健康脱贫项目的实施,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项目评价的目的就是根据2020年健康脱贫兜底保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贫困人口看病就医实际医疗费用负担情况,评价项目使用绩效列明评价依据的文件有:1.《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68号);3.《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等三个健康脱贫配套文件的通知》(皖卫财〔201622号);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56号)。评价依据根据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中贫困人员就医数据,结合贫困人口扶贫档案。

(二)绩效评价工作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1.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的原则。2.本次绩效评价严格按照《五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五河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五财绩【2020133号)文件精神要求,根据我局2020年健康脱贫资金项目开展情况,结合五河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对该项目工作情况进行客观评价。3.评价对象和范围。享受健康扶贫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4.评价方法选择。项目所采用的绩效评价方法是从医保信息系统中采集数据,满意度调查采取电话随机方式进行。5.评分方法。绩效评价综合评分所采用的方法是绩效自评表百分制考核方式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任务分解到各乡镇,与财政局协商沟通预算资金。由医保中心具体负责该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考核和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广泛宣传政策,通过各种会议培训对县乡业务及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讲解,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向群众宣传政策。三是由乡镇做好相关人群摸底、登记、核查确认和申报录入。四是规范管理,督查考核。通过进村入户复核和调查工作,了解到群众对健康脱贫政策都非常关注,同时也发现极少部分对象符合政策,因长期居住外地等原因没有及时申报。针对此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在局分管领导的要求下,与县扶贫局定期共享动态新增贫困人口,确保及时享受待遇。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综合评估,制作绩效评价自评表。评价结论是:县政府领导对健康扶贫项目高度重视,县医保局精心组织实施,医疗机构积极配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有效遏制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贫困人口政策知晓率和满意率较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本项目是根据国家和省里文件规定执行,是上级的决策。本项目决策依据符合县政府脱贫攻坚计划;决策符合程序,并履行相应手续;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一)项目管理

1.政策宣传方面: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站、论坛、微信等各类媒体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工作成效,提高知晓率;二是强化县政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作用,改进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让参保对象切实感受到医保政策带来的幸福感和服务满意度;三是利用上门办理慢性病证、走访贫困户、文明创建宣传等时机开展上门宣传活动。四是积极参与民生工程政策集中宣传、全县民生工程集中宣传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医保民生政策。五是通过打击欺诈骗保新闻发布会、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签订培训会、慢性病评审会等会议,传达学习省、市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医保政策,让各定点医药机构知晓并自觉遵守相关医保政策规定。贫困人员综合省内即时结报医院出院结算享受“一站式”服务、“一单制”结算。

2.台帐管理方面:报销凭证、审批审核材料、拨款凭证、宣传成果等台账资料齐全、规范、整洁;档案资料手续完善、内容齐全、管理规范;贫困人员医保数据统计分析全面认真、及时,按时报送各类资料。

3.监督检查方面:今年以来,我局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多轮全覆盖现场检查,同时加强医疗机构住院病历评审和日常医疗费用审核,对发现的构违规行为坚决追回医保基金,并按照《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4.信息系统方面:全县城乡居民医保贫困参保对象全部录入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加注标识,且数据真实。看病结算实现与医院系统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据能准确上传。

(二)财务管理

1.财务制度方面:为有效防范基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修订完善了《医保基金管理制度》,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要求。

2.基金使用方面:资金使用管理符合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项目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基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做到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违反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的现象。

3.基金管理方面:按规定编制了年度基金预算,基金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基金滚存结余可支配月数能满足5个月以上。

(三)项目产出情况。

1.制度整合方面:落实《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蚌政秘〔2018153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部分政策的通知》(蚌政办秘〔201943 )号要求,自202011日起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

2.参保率方面:2020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592913人,参保率104%,达到95%的考核要求。

3.就医结算方面:全县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了即时结报。根据省市统一要求,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结报工作。目前城乡居民省级平台上的省外医疗机构,只要完善相关转诊手续,均可通过国家平台实现跨省异地直接报销。

4.普通门诊统筹。全面取消家庭账户,实行门诊统筹。

5.项目效果情况 

通过持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现全员参保、高受益面、高补偿水平的良好态势,有效减轻了贫困群众患者的就医负担,极大地缓解了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现象,贫困群众整体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项目效益情况。(1)经济性:所有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专款专用,以贫困户住院及门诊产生医疗费用按比例进行救助,不存在不节约行为。

2)效率性:本项目根据贫困患者住院及慢病门诊需要救助的情况进行支出。

3)有效性: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保障我县贫困户住院报销比例达90%以上,慢病门诊报销达80%以上。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发生。

4)可持续性:保障贫困群众按照政策得到应有的救助,对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提供保障性待遇,本项目会持续。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主要经验就是领导重视、各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居民政策知晓率,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贫困群众应助尽助。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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