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五河县中医院违规行为的处理决定

发布时间:2023-05-26 16:32来源: 五河县医疗保障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五河县中医院:

蚌埠市医疗保障局检查组通过对住院信息数据筛查、病案审查、现场核查及对相关人员询问等方式,对你院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医保政策执行、医保基金使用管理、诊疗服务行为等情况进行检查,现场抽取住院病案50份进行审核,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违规问题

(一)重复收费

1、违规收取输液泵辅助静脉输液(不足半日)费用。医院违反《诊疗目录》规定,收取术后镇痛同时收取输液泵辅助静脉输液(不足半日)费用,涉及违规金额10071元。

2、违规收取C反应蛋白测定CRP、各种免疫学加收费用。医院违反《诊疗目录》规定,收取超敏C反应蛋白测定费用同时收取C反应蛋白测定CRPC反应蛋白测定CRP(各种免疫学法加收)费用,涉及违规金额109226元。

3、违规收取气管插管术、椎管内置管术、经口置喉罩术、特殊方法气管插管术费用。医院违反《诊疗目录》规定,收取全身麻醉、椎管内麻醉同时收取气管插管术、椎管内置管术、经口置喉罩术费用,涉及违规金额68697元。

4、违规收取截瘫肢体综合训练、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费用。医院违反《诊疗目录》规定,收取运动疗法同时收取截瘫肢体综合训练、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费用,涉及违规金额58977.9元。

5、违规收取心电监护、血氧饱和度监测费用。医院违反《诊疗目录》规定,收取重症监护同时收取心电监护、血氧饱和度监测费用,涉及违规金额187580.4元。

6、违规收取口腔护理、吸痰护理、肛周护理、气管插管护理、气管切开护理费用。医院违反《诊疗目录》规定,收取特级护理同时收取口腔护理、吸痰护理、肛周护理、气管插管护理、气管切开护理费用,涉及违规金额3699.4元。

(二)超范围诊疗

1、违规收取辩证施膳指导、煎药费用。医院违反《诊疗目录》规定,在未向医保部门备案申请的情况下收取辩证施膳指导费用,涉及违规金额131692.6元。

2、违规收取脑电生物反馈治疗、脑电治疗A620、脑反射治疗费用。医院违反《诊疗目录》规定,收取精神类项目脑电生物反馈治疗、脑电治疗A620、脑反射治疗费用,涉及违规金额6571.6元。

(三)不合理收费

1、违规收取超声多幅照相费用。医院违反《全国诊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在没有超声多幅照相设备的情况下,收取超声多幅照相费用,涉及违规金额179830.5元。

2、违规收取左心功能测定费用。医院违反《诊疗目录》规定,左心功能测定单项测定按每项10元标准进行收取。医院病例检查报告单中左心功能测定仅有射血分数(EF)、短轴缩短率(FS)两项指标,收取五项费用,涉及违规金额74599.2元。

3、违规收取一般传染病护理费用。医院违反《诊疗目录》中穿隔离衣、戴手套、定期做隔离环境的细菌学采样检测,协助患者外出检查时做好防护的规定,违规收取一般传染病护理费用,涉及违规金额4028.4元。

4、违规收取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费用。医院违反《诊疗目录》规定,超标准收取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费用,涉及违规金额25236元。

5、违规收取产科手术与操作(提供前产、前时、产后全程导乐陪伴分娩服务,加收)费用。医院违反《诊疗目录》规定,产科手术与操作需要提供前产、前时、产后全程导乐陪伴分娩服务,医院收取该费用但病历中无医嘱、无记录,涉及违规金额51840元。

6、违规收取一次性耗材费用。医院违反《诊疗目录》规定,收取诊疗目录非除外内容的一次性耗材费用,如Foley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管-2Foley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管-3JK-1A型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一次性皮肤电极、一次性使用导尿包、一次性使用电子视频喉镜片(普通型)、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AS-E/SII、一次性使用气管插管、一次性使用无菌气管插管-经口、一次性使用无菌中心静脉导管包、一次性使用雾化器连接管、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一次性使用中心静脉导管包、一次性理疗用电极片、一次性使用备皮包、一次性使用导尿管(单头)、一次性使用电子视屏喉镜片、一次性使用喉镜片、一次性使用口垫、一次性使用气管插管(PVC钢丝加强型)、 一次性使用透析护理包、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一次性使用吸痰管(国产)、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JK-1A)型、一次性使用胸穿包、一次性使用中心静脉导管包(国产)、一次性雾化吸入管(儿童精品)、针灸针、远红外理疗贴、Rp1导电粘胶极板(双片)、Rp3导电粘胶极板(双片)、理疗电极片、颅脑手术薄膜、碘伏医用手术薄膜,涉及违规金额174619.18元。

7、违规收取艾条灸治疗费用。医院实际操作手法与《诊疗目录》规定不符,涉及违规金额69678元。

8、违规收取中药熏洗治疗费用。医院违反《诊疗目录》规定,违规收取中药熏洗治疗费用,涉及违规金额54621元。

(四)不合理用药

1、丹红注射液超限制范围使用。医院违反《药品目录》中,丹红注射液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并有明确的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急性发作证据的重症抢救患者的规定,涉及违规金额2184元。

2、吡拉西坦氯化钠注射液超限制范围使用。医院违反《药品目录》中,吡拉西坦氯化钠注射液限脑外伤所致的脑功能障碍患者,支付不超过14天的规定,涉及违规金额29340.81元。

3、胞磷胆碱钠注射液超限制范围使用。医院违反《药品目录》中,胞磷胆碱钠注射液限出现意识障碍的急性颅脑外伤和脑手术后患者,支付不超过14天的规定,涉及违规金额125329.2元。

4、注射用血栓通(冻干)超限制范围使用。医院违反《药品目录》中,注射用血栓通(冻干)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中风偏瘫或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的患者的规定,涉及违规金额5676.42元。

(五)其他问题

1、姓名:唐**,住院号:2101305,存在问题:不合理诊疗:收取1次刮宫术费用,同时收取5次宫颈扩张术费用,涉及违规金额108元;串换项目收费:将脱落细胞学检查串换为局部解除活检检查与诊断,涉及违规金额130元。

2、姓名:芳**,住院号:2102540,存在不合理收费问题:全腹部CT增强扫描1次,收取单次多层CT平扫2.3次,收取单次多层CT增强5.2次,涉及违规金额1426.33、姓名:张命,住院号:2101770,存在问题:重复收费:收取子宫次全切除术同时收取输卵管切除术,涉及违规金额291.6元。

3、姓名:朱**,住院号:2013976,存在过度诊疗问题:患者诊断支气管肺炎,住院5天,收取5天一级护理级别过高,涉及违规金额180元。

二、处理决定

违规问题将按《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试行)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第五款、第二十款处理:

责令整改。

约谈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追回违规使用基金1366947.57元,支付30%违约金410084.27元,合计1777031.84元。于2023531日前将违规基金上缴医保基金账户(账户名称: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五河支行,账号:1286101021000******)。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追究: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要求,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加强医保政策宣教及相关业务培训:加强医护人员业务培训、深入学习医保政策、文件,信息部门要做好医保诊疗项目对照,及时更新药品目录,杜绝超限制范围用药、违反物价规定收费、串换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规范医护人员的诊疗行为,因病施治,合理诊疗。

开展自查自纠:对本次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边查边改,做好参保群众的医保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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