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移交医保违规疑点数据认定及违规问题的处理决定

发布时间:2024-04-11 12:46来源: 五河县医疗保障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五医保监管〔20243

 

 

 

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202312月至20242月,县监管中心收到蚌埠市医保监管中心移交检查费用占比超80%、冒用死亡人员刷卡的疑点数据,我中心立即组织人员对数据进行筛查分析,并将违规数据发到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核实申诉,认定违规问题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认定的违规问题

(一)检查费用占比超80%五河县人民医院、五河县中医院违反《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五条第6款:未严格执行入院、出院和重症监护病房收治标准,分解住院、挂床住院,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的规定,违规使用居民医保基金12776.83元(各机构具体违规金额见附件)。

(二)冒用死亡人员信息就医。五河县中医院、五河县朱顶


镇柳湖村卫生室违反《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第七十六条第3款:未有效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造成冒名就医的规定,患者家属冒用死亡人员信息就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30.62元,其中居民医保基金8.93元,职工医保基金421.69(各机构具体违规金额见附件)。

二、处理决定

根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第七十五条第6款、第3规定,做出如下处理:

(一)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并支付30%违约金。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207.45元(居民医保违规基金12785.76元,职工医保违规基金421.69元),违约金3962.24元,合计17169.69元。限于2024420日前将违规基金缴至医保基金账户,违约金缴至五河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1.居民医保开户行:徽商银行五河支行,账号:1286101021000******;账户名称: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职工医保开户行:安徽五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010429981966600******;账户名称: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3.违约金缴至五河县财政局财政指定专户。

(二)责令整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定,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附件:关于对市移交医保违规疑点数据认定违规金额汇总表

 

 

                                     202448


附件

 

关于对市移交医保违规疑点数据认定违规金额汇总表

单位:元

序号

医院名称

违规类型

违规金额

30%违约金

总计

检查费用占比超80%

冒用死亡人员信息就医

小计

合计

居民

居民

职工

居民

职工

1

五河县人民医院

1769.54

0.00

0.00

1769.54

0.00

1769.54

530.86

2300.40

2

五河县中医院

11007.29

0.00

421.69

11007.29

421.69

11428.98

3428.69

14857.67

3

五河县朱顶镇柳湖村卫生室

0.00

8.93

0.00

8.93

0.00

8.93

2.68

11.61

  

12776.83

8.93

421.69

12785.76

421.69

13207.45

3962.24

171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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