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蚌埠五和医院违规问题的处理决定

发布时间:2024-04-11 12:52来源: 五河县医疗保障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五医保监管〔20245

 

 

 

蚌埠五和医院:

20238月,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在开展全覆盖检查中,通过对住院信息数据筛查、病案审查、现场核查及对相关人员询问等方式,对你院20236月—8月有关医保政策执行、医保基金使用、诊疗服务行为等情况实施稽核,最终认定违规问题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存在违规问题

(一)重复收费

1.医院违反《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以下简称《项目目录》)规定,中频脉冲电治疗项目计价单位应按收费,你院实际按部位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1889.16元,其中居民医保基金20363.4元,职工医保基金1535.76元。

2.医院违反《项目目录》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项目计价单位,以两个蜡块为基价,超过两个者加收10元,需塑料包埋的标本加收10的规定,每个患者加收均18次及以上,存在多收费的违规问题,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676元,其中居民医保基金17145元,职工医保基金531元。

(二)错误匹配诊疗项目

3.医院违反《项目目录》规定,将温灸器灸法项目错误匹配成艾条灸治疗项目并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998.4元,其中居民医保基金15008.4元,职工医保基金990元。

(三)超标准收费

4.医院违反《项目目录》规定,违规收取普通病房单人间床位费,实际普通病房为两人间、三人间、四人间及以上,违规使用居民医保基金1200元。

(四)个别病案问题

5.患者孙某某(住院号202306629),入院诊断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符合入院标准,违规使用职工医保基金1356.75元。

6.患者柴某(住院号202306628),入院诊断脑梗死,不符合入院标准,违规使用职工医保基金677.42元。

二、处理决定

根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第七十五条第6款、第10款、第20款规定,做出如下处理:

(一)约谈医疗机构负责人;

(二)责令限期整改。医疗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做好医保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定,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三)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并支付30%违约金。按20236月—8月住院比例核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3026.76元(其中居民医保违规基金38659.98元,职工医保违规基金4366.78元),违约金12908.03元,合计55934.78元。限于2024420日前将违规金额分别缴至县医保基金账户。

1.居民医保开户行:徽商银行五河支行,账号:1286101021000******;账户名称: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职工医保开户行:安徽五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010429981966600******;账户名称: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3.违约金缴至五河县财政局财政指定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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