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蚌埠五和医院违规问题的处理决定
五医保监管〔2024〕5号
蚌埠五和医院:
2023年8月,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在开展全覆盖检查中,通过对住院信息数据筛查、病案审查、现场核查及对相关人员询问等方式,对你院2023年6月—8月有关医保政策执行、医保基金使用、诊疗服务行为等情况实施稽核,最终认定违规问题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存在违规问题
(一)重复收费
1.医院违反《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以下简称《项目目录》)规定,“中频脉冲电治疗”项目计价单位应按“次”收费,你院实际按“部位”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1889.16元,其中居民医保基金20363.4元,职工医保基金1535.76元。
2.医院违反《项目目录》“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项目计价单位,“以两个蜡块为基价,超过两个者加收10元,需塑料包埋的标本加收10元”的规定,每个患者加收均18次及以上,存在多收费的违规问题,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676元,其中居民医保基金17145元,职工医保基金531元。
(二)错误匹配诊疗项目
3.医院违反《项目目录》规定,将“温灸器灸法”项目错误匹配成“艾条灸治疗”项目并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998.4元,其中居民医保基金15008.4元,职工医保基金990元。
(三)超标准收费
4.医院违反《项目目录》规定,违规收取“普通病房单人间”床位费,实际普通病房为“两人间、三人间、四人间及以上”,违规使用居民医保基金1200元。
(四)个别病案问题
5.患者孙某某(住院号202306629),入院诊断“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符合入院标准,违规使用职工医保基金1356.75元。
6.患者柴某(住院号202306628),入院诊断“脑梗死”,不符合入院标准,违规使用职工医保基金677.42元。
二、处理决定
根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第七十五条第6款、第10款、第20款规定,做出如下处理:
(一)约谈医疗机构负责人;
(二)责令限期整改。医疗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做好医保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定,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三)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并支付30%违约金。按2023年6月—8月住院比例核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3026.76元(其中居民医保违规基金38659.98元,职工医保违规基金4366.78元),违约金12908.03元,合计55934.78元。限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违规金额分别缴至县医保基金账户。
1.居民医保开户行:徽商银行五河支行,账号:1286101021000******;账户名称: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职工医保开户行:安徽五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010429981966600******;账户名称: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3.违约金缴至五河县财政局财政指定专户。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