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移交2023年7—12月门诊慢特病违规问题的处理决定

发布时间:2024-10-11 17:43来源: 五河县医疗保障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五医保安监〔202428


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20243月,接蚌埠市医保监管中心移交常见慢性病及特殊慢性病门诊(简称门诊特病门诊慢病)的疑点数据,共计44852条,我中心立即组织人员对数据进行筛查分析,并对血友病疑点数据、门特单次门诊结算金额大于3万疑点数据、不合理用药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现将认定的违规问题,依据协议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存在的违规问题

(一)特殊慢性病门诊

1.超量开药:五河县中医院,存在为患者武某旋(34032219******002X)门诊慢特病病种肝硬化,高血压,糖尿病 2023年下半年单次开具20熊去氧胆酸胶囊,超量6盒(单价225/盒);张某莲(34032219******1623),门诊慢特病病种冠心病、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2023年下半年单次开具9咪唑立宾片,超量6盒(单价1180.98/盒);孙某(34032219******6022)门诊慢特特病种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透析2023年下半年单次开具4咪唑立宾片,超量1盒(单价1180.98/盒);违反《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第七十五条第5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的规定,违规使用居民医保基金7170.50元。

2.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用药。五河县人民医院,存在为患者超医保限定范围开具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信迪利单抗注射液,违反《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限前次化疗曾发生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信迪利单抗注射液,限:1.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的治疗;2.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1)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2)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治疗失败的EGFR 基因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3.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4.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的一线治疗;5.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一线治疗;6.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胃及胃食管交界处腺癌的一线治疗。规定,违反《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第七十五条第13款:将不符合医保支付规定的医药服务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784.24元,其中居民医保1620.00元,职工医保1164.24元。

3.非门特病种相关检查、用药。五河县中医院,存在为患者杨某(34032219******0026),门诊特病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糖尿病,开具藿香正气软胶囊、氯化钠注射液、单次多层CT平扫(大于等于16排加收)、CT诊断(副鼻窦)、单次多层CT平扫(副鼻窦) 、阿莫西林胶囊、头孢克洛干混悬剂、阿莫西林颗粒、炉甘石洗剂、氯化钠注射液、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破伤风抗毒素、布洛芬缓释胶囊、氯雷他定片、除湿止痒软膏、肤痔清软膏等检查、药品,张某(34032219******1211 门诊慢特病种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开具感冒灵颗粒、强力枇杷露、感冒灵颗粒、小儿肺咳颗粒、小儿定喘口服液、鼻炎康片、远红外理疗贴、阿莫西林颗粒、感冒灵颗粒、独一味丸、强力天麻杜仲胶囊、鼻炎康片等药品,并按慢特病门诊结算,违反《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第七十五条第5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的规定、第12将无指征、超疗程或超剂量用药等纳入医保结算范围的规定,违规使用居民医保基金3721.87元。

4.过度检查。蚌埠五和医院,存在为患者过度行数字化摄影(DR)检查、单次多层CT平扫等(以下简称CT检查),并按慢特病门诊结算,违反《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第七十五条第5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的规定,违规使用居民医保基金495.36元。

(二)常见慢性病

1.过度开药

1)五河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禾香路连锁店、五河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兴路连锁店、五河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华天苑小区连锁店3家药店,存在过度配售头孢克肟胶囊、诺氟沙星胶囊、泮托拉唑钠肠溶胶囊、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罗红霉素胶囊、玉屏风胶囊、头孢丙烯胶囊等药品,并按慢性病门诊结算,如糖尿病患者,未出现并发症,预防使用消炎药等。违反《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第五十八条第11其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规定,违规使用职工医保基金32673.35元(各机构具体违规金额见附件)。

2)五河县中医院,存在为患者过度开具坎地沙坦酯片、贞芪扶正胶囊、生血宝合剂、厄贝沙坦片、缬沙坦片等药品, 并按慢性病门诊结算,违反《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第七十五条第5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的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37.66元,其中居民医保242.87元,职工医保94.79元。

2.超量开药

1)五河县人民医院、五河新城消化内科医院、五河阳洸医院3家医疗机构,存在为患者超量开具硝苯地平缓释片(Ⅱ)、阿司匹林肠溶片、复方丹参滴丸、单硝酸异山梨酯片、苯磺酸氨氯地平、盐酸可洛派韦胶囊、硫酸氢氯吡格雷片等药品,违反《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第七十五条第5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的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078.39元,其中居民医保3735.33元,职工医保343.06元(各机构具体违规金额见附件)。

2)五河县仁和堂大药房,存在为患者超量开具银杏叶滴丸、瑞舒伐他汀钙片等药品, 违反《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第五十八条第11 其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规定,违规使用职工医保基金1408.94元。

3.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用药。浍南镇卫生院、城关镇卫生院(第二人民医院)、朱顶镇卫生院,大新镇卫生院、双忠庙卫生院、沱湖乡卫生院、小圩镇卫生院、小溪镇卫生院、东刘集镇卫生院9家医疗机构,为患者超医保限定范围开具丹参注射液、血塞通注射液、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参麦注射液、吡拉西坦注射液等药品,并按慢性病门诊结算,违反《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丹参注射液、血塞通注射液,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参麦注射液,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并有急救、抢救临床证据或肿瘤放化疗证据的患者”“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限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急性期住院患者;限耳部血流及神经障碍患者,支付不超过14吡拉西坦注射液,限脑外伤所致的脑功能障碍患者,支付不超过14规定,并按慢性病门诊结算,违反《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第七十五条第13款:将不符合医保支付规定的医药服务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规定,违规使用居民医保基金5839.98元(各机构具体违规金额见附件)。

4.非门慢病种相关治疗、用药

1)五河县中医院,为患者超慢性病病种开具颈椎病推拿治疗、肌肉注射、静脉输液、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注射用更昔洛韦等治疗、药品,并按慢性病门诊结算,违反《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第七十五条第5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的规定、第12将无指征、超疗程或超剂量用药等纳入医保结算范围的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831.78元,其中居民医保11414.98元,职工医保1416.8元。

2)浍南镇卫生院、申集镇卫生院2家医疗机构,为患者超慢性病病种开具盐酸雷尼替丁注射液、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盐酸氨溴索注射液、注射用赖氨匹林、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等药品,并按慢性病门诊结算,违反《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第七十五条第12将无指征、超疗程或超剂量用药等纳入医保结算范围的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076.87元,其中居民医保8075.23元,职工医保1.64元。

5.非两病相关用药。五河县人民医院、五河县中医院、浍南镇卫生院、浍南镇杨集村卫生室、浍南镇元集村卫生室、申集镇卫生院、大新镇卫生院、双忠庙镇卫生院、头铺镇卫生院、沱湖乡卫生院、小圩镇卫生院、朱顶镇卫生院、朱顶镇陈台村卫生室、小溪镇卫生院、城关镇卫生院(第二人民医院)、临北回族乡卫生院、临北回族乡大庄口村卫生室、新集镇卫生院(第三人民医院),东刘集镇卫生院19家医疗机构,为患者超两病(糖尿病、高血压)病种开具盐酸二甲双胍片、吲达帕胺片、苯磺酸氨氯地平片、阿莫西林胶囊、感冒灵颗粒、银杏叶胶囊、血塞通注射液、丹参注射液等药品,并按两病门诊结算,违反《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第七十五条第12将无指征、超疗程或超剂量用药等纳入医保结算范围的规定,违规使用居民医保基金21029.16元(各机构具体违规金额见附件)。

6.过度检查。五河县人民医院、五河县中医院、五河县卫生院、蚌埠五和医院、五河新城医院5家医疗机构,存在为患者过度进行CT检查,并按慢性病门诊结算,违反《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第七十五条第5 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的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8517.89元,其中居民医保44618.67元,职工医保3899.22元(各机构具体违规金额见附件)。

7.违规收费。五河县中医院,存在违规收取/急诊留观床位费,并按慢性病门诊结算,违反《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第七十五条第13将不符合医保支付规定的医药服务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出的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65元,其中居民医保4.95元,职工医保11.70元。

二、处理决定

根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五条第5款、第12款、第13款;《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第五十八条第11款相关规定,做出如下处理:

(一)约谈医疗机构分管院长、相关负责人。

(二)责令限期整改。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提高认识,做好医务人员的医保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定,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三)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并处支付30%违约金。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8982.64违约金44694.79元,合计193677.43元,其中居民医保违规基金107968.90元,职工医保违规基金41013.74元。限于20241021日前将违规基金缴至医保基金账户,违约金缴至五河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1.居民医保开户行:徽商银行五河支行,账号:128610102100014****;账户名称: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职工医保开户行:安徽五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01042998196660000****;账户名称: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3.违约金缴至五河县财政局财政指定专户。

 

附件:20237—12月门诊慢特病违规金额汇总表

 

 

 

 

                                            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测中心

                                                                                                2024109


附件

20237-12月门诊慢特病违规金额汇总表

单位 :元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门特违规类型(金额)

门慢违规类型(金额)

小计

合计

30%违约金

总计

超量

开药

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用药

非门特病种相关检查、用药

过度

检查

过度开药

超量开药

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用药

非门慢病种相关治疗、用药

非两病相关用药

过度检查

违规收费

居民

居民

职工

居民

居民

居民

职工

居民

职工

居民

居民

职工

居民

居民

职工

居民

职工

居民

职工

1

五河县人民医院

0.00

1620

1164.24

0.00

0.00

0.00

0.00

3424.45

343.06

0.00

0.00

0.00

156.44

353.43

0.00

0.00

0.00

5554.32

1507.30

7061.62

2118.49

9180.11

2

五河县中医院

7170.50

0.00

0.00

3721.87

0.00

242.87

94.79

0.00

0.00

0.00

11414.98

1416.80

17404.02

35977.32

3321.24

4.95

11.70

75936.51

4844.53

80781.04

24234.31

105015.35

3

浍南镇卫生院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50.26

6224.13

1.64

1.00

5989.50

0.00

0.00

0.00

12564.89

1.64

12566.53

3769.96

16336.49

4

浍南镇杨集村卫生室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45.90

0.00

0.00

0.00

0.00

145.90

0.00

145.90

43.77

189.67

5

浍南镇元集村卫生室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7.50

0.00

0.00

0.00

0.00

17.50

0.00

17.50

5.25

22.75

6

蚌埠五和医院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0.00

495.3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76.32

577.98

0.00

0.00

2671.68

577.98

3249.66

974.90

4224.56

7

五河新城消化内科医院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71.73

0.00

0.00

0.00

0.00

0.00

122.10

0.00

0.00

0.00

293.83

0.00

293.83

88.15

381.98

8

城关镇卫生院(第二人民医院)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3.31

0.00

0.00

267.39

0.00

0.00

0.00

0.00

310.70

0.00

310.70

93.21

403.91

9

新集镇卫生院(第三人民医院)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86.13

0.00

0.00

0.00

0.00

986.13

0.00

986.13

295.84

1281.97

10

东刘集镇卫生院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669.50

0.00

0.00

290.71

0.00

0.00

0.00

0.00

3960.21

0.00

3960.21

1188.06

5148.27

11

申集镇卫生院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851.10

0.00

114.34

0.00

0.00

0.00

0.00

1965.44

0.00

1965.44

589.63

2555.07

12

大新镇卫生院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0.98

0.00

0.00

82.44

0.00

0.00

0.00

0.00

163.42

0.00

163.42

49.03

212.45

13

双忠庙镇卫生院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71.64

0.00

0.00

578.23

0.00

0.00

0.00

0.00

749.87

0.00

749.87

224.96

974.83

14

头铺镇卫生院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0.23

0.00

0.00

0.00

0.00

120.23

0.00

120.23

36.07

156.30

15

沱湖乡卫生院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94.74

0.00

0.00

195.12

0.00

0.00

0.00

0.00

789.86

0.00

789.86

236.96

1026.82

16

小圩镇卫生院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3.39

0.00

0.00

270.89

0.00

0.00

0.00

0.00

354.28

0.00

354.28

106.28

460.56

17

朱顶镇卫生院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29.76

0.00

0.00

60.42

0.00

0.00

0.00

0.00

890.18

0.00

890.18

267.05

1157.23

18

朱顶镇陈台村卫生室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8

0.00

0.00

0.00

0.00

100.08

0.00

100.08

30.02

130.10

19

小溪镇卫生院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6.40

0.00

0.00

28.05

0.00

0.00

0.00

0.00

44.45

0.00

44.45

13.34

57.79

20

临北回族乡卫生院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51.35

0.00

0.00

0.00

0.00

151.35

0.00

151.35

45.41

196.76

21

临北回族乡大庄口卫生室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8.92

0.00

0.00

0.00

0.00

58.92

0.00

58.92

17.68

76.60

22

五河阳洸医院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39.1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39.15

0.00

139.15

41.75

180.90

23

五河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禾香路连锁店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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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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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0.00

0.00

0.00

0.00

16579.56

16579.56

4973.87

21553.43

24

五河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兴路连锁店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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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0.00

0.00

12142.6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142.63

12142.63

3642.79

15785.42

25

五河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华天苑小区连锁店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951.1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951.16

3951.16

1185.35

5136.51

26

五河县仁和堂大药房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408.9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408.94

1408.94

422.68

1831.62

合计

7170.50

1620.00

1164.24

3721.87

495.36

242.87

32768.14

3735.33

1752.00

5839.98

19490.21

1418.44

21029.16

44618.67

3899.22

4.95

11.70

107968.90

41013.74

148982.64

44694.79

19367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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