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五河城南医院全覆盖检查违规问题的处理决定
五医保安监〔2024〕36号
五河城南医院:
五河县医疗保障局安监中心检查组通过数据筛查、病案评审、现场核查及对相关人员询问等方式,对你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医保政策执行、医保基金使用管理、诊疗服务行为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和处理决定如下:
一、存在违规问题
(一)超医保限定支付条件
1.超医保限定支付“注射用磷酸川芎嗪”费用。医院违反《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注射用磷酸川芎嗪”限定范围:“限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疾病,支付不超过14天”的规定,并纳入医保结算。共计24次,涉及违规金额6561元,其中居民医保违规金额6372元,职工医保违规金额189元。
(二)过度检查
2.医院违反《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规定,收取“尿素测定、肌酐测定”费用,同时无指征组套收取“血清胱抑素(Cystatin C)测定”费用,共计1275次,涉及违规金额28873.6元,其中居民医保违规金额26812.8元,职工医保违规金额2060.8元。
3.医院违反《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规定,收取凝血功能检查费用,同时组套收取“血浆D-二聚体测定”费用,共计52次,涉及违规金额1664元,其中居民医保违规金额1632元,职工医保违规金额32元。
4.医院违反《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规定,无指征收取“血清载脂蛋白AI测定、血清载脂蛋白B测定”费用,共计1246次,涉及违规金额29904元,其中居民医保违规金额27840元,职工医保违规金额2064元。
5.医院违反《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规定,违规收取“超敏C反应蛋白测定”费用日收超1次,共计144次,涉及违规金额944元,其中居民医保违规金额856元,职工医保违规金额88元。
6.医院违反《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规定,收取“超敏C反应蛋白测定”费用,同时组套收“C—反应蛋白测定”费用,共计145次,涉及违规金额1224元,其中居民医保违规金额1144元,职工医保违规金额80元。
7.医院违反《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规定,无指征收取“25羟维生素D测定”费用,共计187次,涉及违规金额5984元,其中居民医保违规金额5728元,职工医保违规金额256元。
8.医院违反《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规定,无指征收取“血清总胆汁酸测定”费用,共计2318次,涉及违规金额30948.8元,其中居民医保违规金额28956.8元,职工医保违规金额1992元。
9.医院违反《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规定,无指征收取“血清胆碱脂酶测定”费用,共计1357次,涉及违规金额10856元,其中居民医保违规金额10112元,职工医保违规金额744元。
(三)分解收费
10.医院违反《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规定,收取“中医辨证论治”同时分解收取“住院诊查费”,共计85次,涉及违规金额1496元,其中居民医保违规金额1390.4元,职工医保违规金额105.6元。
(四)超标准收费
11.医院违反《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规定,无化学发光法试剂收取“血清肌红蛋白测定(化学发光法加收)”费用,共计12次,涉及居民医保违规金额384元。
12.医院违反《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规定,未设置单人间病房收取“普通病房床位费(单人间)”费用,共计147次,涉及违规金额1776元,其中居民医保违规金额1560元,职工医保违规金额216元。
(五)个别病案问题
13.患者董**,住院号0005358,入院诊断“腰椎间盘突出症”,主诉与第一诊断不符,入院指征不足,低标准收治住院,涉及居民医保违规基金2605.82元。
14.患者刘**,住院号0005319,入院诊断“颈椎病”,仅颈椎退变,入院指征不足,低标准收治住院,涉及居民医保违规基金2301.97元。
15.患者李**,住院号0004979,入院诊断“腰椎间盘突出症”,入院以针灸、灸法、穴位放血、穴位贴敷和推拿疗法等理疗为主,存在过度治疗,扣除穴位贴敷费用,涉及居民医保违规金额1408元。
16.患者欧**,住院号0004987,入院诊断“腰椎间盘突出症”,无报告单收取“抗链球菌溶血素O测定(ASO)”“抗链球菌溶血素O测定(ASO)(免疫法加收)”“类风湿因子(RF)测定”“类风湿因子(RF)测定(各种免疫学法加收)”费用,涉及居民医保违规金额32元。
17.患者邓**,住院号0005046,入院诊断“颈椎病”,无报告单收取“抗链球菌溶血素O测定(ASO)”“抗链球菌溶血素O测定(ASO)(免疫法加收)”“类风湿因子(RF)测定”“类风湿因子(RF)测定(各种免疫学法加收)”费用,涉及居民医保违规金额32元。
二、处理决定
根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试行)第七十五条第13款、第5款、第20款、第6款规定,对上述违规问题给予如下处理:
(一)约谈医疗机构负责人;
(二)责令限期整改。医疗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做好医保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定,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三)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并支付30%违约金。按蚌埠市医疗保障局《基金违规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测算办法》(暂行)规定,经测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1464.87元,其中居民医保95058.93元,职工医保6405.94元,违约金30439.46元,合计131904.33元。限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违规基金缴至医保基金账户,违约金缴至五河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1.居民医保开户行:徽商银行五河支行,账号:1286101021000******;账户名称: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职工医保开户行:安徽五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010429981966600******;账户名称: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3.违约金缴至五河县财政局财政指定专户。
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测中心
2024年12月6日
抄报:五河县医疗保障局。 抄送: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
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测中心 2024年12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