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信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5-21 09:43  来源:五河县政府信访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单位:万元

 

2019年预算数

上年预算数

增幅%

    

2.40

2.40

0

因公出国(境)费

-

-

-

公务接待费

2.40

2.40

0

公务用车购置

及运行费

-

-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公务用车购置

-

-

-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原

因情况说明

五河县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0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40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持平。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9年,五河县信访局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四)“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原因。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要求全部门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五河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五办发〔2013〕15号)和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坚持“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干事业”的原则,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把支出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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