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气象局职能简介
五河县气象局机构简介:
机构职能:(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规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四)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五)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的建设;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六)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八)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党爱荣 职务:局长
办公地址:五河县龙潭湖职业中学西侧五河县气象局
邮编:233300
办公时间:08:00-11:30,14:30-17:30
联系方式:0552-5060908
内设机构:
一、防灾减灾科
机关职能: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社区)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所、综合信息服务站、气象应急队伍和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
3. 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依法开展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及防雷科普宣传工作。
机构负责人:张元刚 职务:副局长
办公地址:五河县龙潭湖职业中学西侧五河县气象局
邮编:233300
办公时间:08:00-11:30,14:30-17:30
联系方式:0552-5060908
二、五河县气象台(五河国家气象观测站)
机关职能: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3.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开展气象法制、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机构负责人:宋祖悦 职务:气象台长
办公地址:五河县龙潭湖职业中学西侧五河县气象局
邮编:233300
办公时间:08:00-11:30,14:30-17:30
联系方式:0552-506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