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年预算数 |
上年预算数 |
增幅% |
合 计 |
70.4 |
70.4 |
0 |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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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11.5 |
11.5 |
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58.9 |
58.9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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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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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4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二级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5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用于征迁拆违控违加班工作餐及文明城市创建迎查加班工作餐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8.9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如有安排,请说明购置数),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公务、监督检查等。
2019年,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执勤摩托车14辆,执勤电瓶车5辆。
(四)“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原因。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要求全部门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五河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五办发〔2013〕15号)和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坚持“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干事业”的原则,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把支出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