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16 10:48  来源:五河县城市管理局(县行政执法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72.4 

69.36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13.5

 15.4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8.9

 53.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8.9

 53.9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4万元,支出决算为69.36万元,完成预算的9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五河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机关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46万元,占22.29%;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53.9万元,占77.7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15.46万元, 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54万元,下降9.06%,下降的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五河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2017年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65批次,3092人次。主要是用于主要是用于主要是用于征迁拆违控违、精神文明创建、城市管理迎查加班工作餐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五河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3.9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22.8万元,增长73.31%,增长的原因是2016年度公务车运行费没有全部安排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要用于日常公务、创建迎查等。2017年,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执勤摩托车14辆,执勤电瓶车5

联系方式: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电话:50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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