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22 08:54来源: 五河县行政执法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72.4

 48.09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13.5

 17.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8.9

 31.1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8.9

 31.1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4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2%。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2016年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8%。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17.0万元, 2015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87万元,增长5.39%,增长的原因是迎查任务多,加班工作餐支出相应增加。2016年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75批次,3397人次。主要是用于主要是用于征迁拆违控违、精神文明创建、城市管理迎查加班工作餐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

(二)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15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1.1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1.5万元,下降50.32%。,下降的原因是单位严格贯彻持“勤俭节约干事业”的原则,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把支出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创建迎查等。2016年,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联系方式: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3971607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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