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1-29 17:53来源: 五河县行政执法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2016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没有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3.5元,与2015年度预算相比,持平。
    (三)2016年我县公车改革,局机关没有安排车辆运行费预算,2个二级机构只有执法执勤车辆及特种车辆,又有6个乡镇执法中队加入,加之车辆老化,巡查及管理面积增大,文明创建工作繁重,因此车辆运行费安排58.9万元,与2015年预算相比持平。
    (四)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五河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五办发〔2013〕15号)和县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坚持“勤俭节约干事业”的原则,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把支出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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