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0.6 |
0.17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0.6 |
0.17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0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2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接待中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没有超标准接待。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占2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1万元,下降14.3%,下降的原因是在公务接待中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没有超标准接待。2017年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内公务接待共4批次,26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
3. 2017年底,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机关无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车辆。
联系方式: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科电话:581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