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在外地使用如何报销政策解读
省外务工或省外常住人员在省外公立医院就近住院。出院后由当事人或亲属携带医院急诊病历、正式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详细的医药费用清单,到县新农合管中心办理补偿。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用工单位开具的务工证明、务工者居住证、自营业者的营业执照、房产证或长期租房合同或其它可信的证据材料。不能提供证据材料的按未办理转诊审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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