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新集镇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河县新集镇2017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7年预算数 |
上年预算数 |
增幅% |
合 计 |
23 |
24.53 |
-6.24% |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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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9.5 |
10.1 |
-5.94%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3.5 |
14.43 |
-6.44%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3.5 |
14.43 |
-6.44% |
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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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河县新集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乡镇无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9.5万元,与2016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62万元,下降6.24%。下降的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本乡镇对公务接待费进行了压缩。
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5万元,与2016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93万元,下降(增长)6.44%。,下降的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本乡镇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进行了压缩。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
2017年,五河县新集镇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五河县新集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