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新集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5.86 |
15.86 |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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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8.56 |
8.56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7.3 |
7.3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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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3 |
7.3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新集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86万元,支出决算为15.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6.94万元,下降30.33%。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节省。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新集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56万元,占53.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3万元,占46.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原因是2022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56万元,支出决算为8.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4.02万元,下降31.96%。决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减省。2022年五河县新集镇国内公务接待共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19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于接待上级各部门检查工作及业务培训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 规定”和五河县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 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 2066 号)相关规定。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29.13%。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节省。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2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29.13%。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工作等交通用车。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五河县新集镇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