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集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党组织,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现全镇全年全域“零火点”目标,经研究,特制定《新集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五河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
新集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源头防控、综合施策、变堵为疏”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措施,狠抓任务落实,严惩焚烧行为,严格兑现奖惩。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倡秸秆以打捆离田为主、粉碎还田为辅,尽可能扩大打捆离田面积。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实行秸秆综合开发与利用,实现全年全域“零火点”目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三、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阶段
1.制定和完善方案。省气象局继续对全省秸秆焚烧火点实施卫星全年全天候监测,监测结果每日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开。为此,各村(居)即日起要制定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完善禁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细化具体措施,做到人员、车辆、经费、责任“四落实”,实现禁烧工作全覆盖。
2. 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居)要把宣传工作贯彻始终,广泛采用标语、横幅、告知书、村广播、宣传车等方式集中宣传,营造积极的秸秆禁烧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秸秆禁烧的自觉性,实现从“不敢烧向不愿烧”的思想转变。
(二)全面实施阶段
严格按照逐级分片包干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实行镇干部包片包村(居),村(居)组干部包地块,实现秸秆禁烧无缝隙监管。包保人员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镇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不定时深入各村(居)进行督查,发现秸秆焚烧现象,对所在村(居)做到快处理、快通报。
(三)总结验收阶段
到12月末,镇政府将根据环保部卫星监测情况,结合省、市、县督查组督查情况,对各村(居)全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对田间、地头、坟头、路边、沟渠边的秸秆清理情况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岗。对禁烧效果差的村(居)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同时给予党政纪处理。
四、具体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途径、效益和焚烧秸秆的危害,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的优惠政策,宣传农机作业的规范要求,推广“不烧秸秆、不误农时”的耕种模式。另一方面加强对农机手的宣传,使其自觉控茬收割。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进校园、进家庭。同时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基础工作,严格落实责任。镇政府制定《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村(居)负责具体落实,明确包片包村(居)干部、村(居)两委干部工作责任,村级具体措施要落实到田块。镇落实农机包保责任制,安排包村(居)干部或村(居)组干部看管农机手作业,做到一机一人,确保农机手落实粉碎、限茬规定。完善镇、村(居)、组、户“四位一体”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
(三)发挥示范作用。一是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公职人员、村(居)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村(居)内党员要带头学习宣传秸秆禁烧有关政策,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带头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措施,将秸秆粉碎还田或离田,为群众树立榜样。二是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作用。各村(居)鼓励种植大户、新型经营主体和秸秆经纪人建立和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支持他们根据不同种植习惯,因地制宜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或秸秆打捆离田机械,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服务。
(四)加强巡查监管。农作物收割期间,镇、村两级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通过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立监控点、组织流动哨,包保到户、到地块等方式,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五)加强技术指导服务。镇农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农机专业合作社及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培训;村(居)要通过现场会的方式培训到户。要把控茬、机收、机耕技术、秸秆还田技术及秸秆打捆机操作技术等的结合应用作为培训重点,提高农机手操作技能和农户应用能力。
五、几点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居)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各村(居)党组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或小村责任人)、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包组干部为直接责任人。确保秸秆禁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应对天气变化。各村(居)要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制定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预案,科学调度农业机械,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矛盾,及时处置农作物秸秆。要成立抢收抢运、互助离田队伍,落实帮扶责任,对未及时处置的农作物秸秆,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户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到位。
(三)强化部门配合。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工作。镇禁烧办负责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监控监测、考核奖惩等工作;镇派出所负责严厉打击蓄意焚烧秸秆的行为,对雾霾天气下的交通安全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镇财政所负责资金筹措、及时拨付和资金使用的监管;镇农技站负责指导好接茬作物播种工作,落实农业领域秸秆综合利用措施;镇农机站负责做好全镇农机购置、农机手培训、农机维修保养等指导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派出督查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方位督查,对禁烧工作责任不落实、不到位、出现着火点等管控不力的,对包片、包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镇禁烧督查组全天候不定时督查,杜绝出现禁烧死角,对出现的焚烧现象及时登记,并报镇禁烧小组办公室及时备案。办公室对督查情况要及时编发简报、通报,形成良好的互动效应。
(五)做好信息反馈。各村(居)要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围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期间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及时向镇禁烧办报送,在全镇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