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大新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22 13:02  来源:五河县大新镇政府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31

 28.94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14

 12.8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7

 16.0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

 16.05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河县大新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5%。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镇本级和镇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数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1%。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2.89万元, 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11万元,下降0.85%,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杜绝浪费。2016年五河县大新镇人民政府国内公务接待共407批次,2851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公务接待,招商引资及工作加班用餐。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05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增加6.05万元,增长60.5%,增长的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保养费用增加。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五河县大新镇人民政府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联系方式:

五河县大新镇政务公开电子邮箱:ahwhdxz@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