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关于公务接待的补充)

发布时间:2019-04-16 16:35  来源:五河县浍南镇政府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关于公务接待的补充)

五河县浍南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二级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0.5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15万元,下降1.41%。下降的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本部门对公务接待费进行了压缩。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至于接待人批次和人数信息不便公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