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浍南镇人民政府(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3 13:13来源: 五河县浍南镇政府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32.05

25.01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12

11.5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05

13.0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05

13.06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2021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浍南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05万元,支出决算为25.01万元,完成预算的78.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对“三公”经费压缩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浍南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59万元,占47.7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06万元,占52.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11.59万元, 与2021年度预算略少2021五河县浍南镇人民政府国内公务接待共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02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用于招商引资等一般公务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五河县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6万元,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6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6.99万元,下降34.93%,下降的原因是政府加大对公务用车及运行费用的压缩力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112月31日,五河县浍南镇人民政府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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