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铺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8年预算数 |
上年预算数 |
增幅% |
合 计 |
36.61 |
36.93 |
-0.87% |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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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12.10 |
12.2 |
-0.0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4.51 |
24.71 |
-0.81%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4.51 |
2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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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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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河县头铺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61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二级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4.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2.1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1万元,下降0.8%。下降的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本部门对公务接待费进行了压缩,因预算基数去年已经压缩很大,所以2018年下降幅度不大。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51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20万元,下降0.8%。,下降的原因是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
2018年,五河县头铺镇人民政府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五河县头铺镇人民政府
20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