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铺镇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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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0 |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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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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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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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1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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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1 |
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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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河县头铺镇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2016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与2015年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5年相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3.19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5.86万元,下降30.76%。,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控制招待费开支,执行有关政策厉行节约。2016年五河县头铺镇国内公务接待共246批次,3273人次。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6.01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7.12万元,下降21.49%。,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开支、厉行节约。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头铺镇政府及计生、国土等部门公务用车。2016年,五河县头铺镇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车改后收回。
联系方式:五河县头铺镇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580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