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小溪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07:47  来源: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本报告由小溪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19年,我镇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一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等救助政策;二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逐渐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安全、准确,保障了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小溪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等公开机制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4条,其中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522条,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375条,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3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小溪镇政府依申请公开申请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0元,减免费用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主要举措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及时充实工作力量。由于人事变动,我镇及时调整了分工,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并调整充实了工作力量,由2名人员,参与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得到了有效充实。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在总结201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小溪镇2019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为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健全完善制度。我镇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和要求,结合小溪镇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出台和完善了《五河县小溪镇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五河县小溪镇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五河县小溪镇12345政府热线管理回复制度》等多项制度,有效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2次,涉及个人隐私排查、错别字筛查等,有效助推了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四)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一是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今年以来,在公开的信息发生变化后,我镇及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更新了《小溪镇机构职能》、《小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小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确保更新及时,信息准确。二是扎实开展宣传。充分利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各村的综合服务平台电视和各村“大广场、小喇叭”及政务公开专栏对政务公开知识、财务信息、工作动态、考核结果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宣传和公开,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三是建立了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工作的工作机制,并将“五公开”纳入公文办理过程,并明确了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时机、范围、方式和防止泄露个人信息的审查制度,在公文起草时即确定了公开属性,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4

7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0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信息公布不及时,内容公布不全面;

2.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发布信息总量不够。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布信息,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

2.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视度,加强主动公开意识,增加信息发布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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