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溪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28 08:56  来源:五河县小溪镇政府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22.50

 22.43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12.00

 11.9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50

 10.4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50

 10.46

       公务用车购置

 0

 0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小溪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3万元,完成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镇直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小溪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97万元,占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46万元,占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增减。2017年五河县小溪镇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11.97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57万元,下降4.8%,下降的原因是厉行节约。2017年五河县小溪镇国内公务接待共103批次,1496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来我人以及镇工作人员加班工作餐。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五河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46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31万元,下降29%,下降的原因是加强公车燃油及维修管理。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等。2017年底,五河县小溪镇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联系方式:五河县小溪镇政务公开电话:0552-232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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