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小溪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16 16:06来源: 五河县小溪镇政府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五河县小溪镇2021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1.40

 10.7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8.30

 8.21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30

 8.21

        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小溪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0.77万元,完成预算的94.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小溪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77万元,占56.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21万元,占43.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77万元,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63万元,下降5.85%,下降的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2021年五河县小溪镇国内公务接待共1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79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各部门检查工作及招商引资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五河县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1万元,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1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09万元,下降1.10%,下降的原因是压减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检查,外出招商引资。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五河县小溪镇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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