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小圩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31.12 |
26.62 |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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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13.72 |
13.71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7.40 |
12.9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7.40 |
12.90 |
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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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小圩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12万元,支出决算为26.62万元,完成预算的85.5%。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具体情况如下: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一)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2016年比较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3.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略有减少。减少的原因一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执行;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招待费支出采取县纪检备案制度,来人招待严格执行公务招待标准,来人招待杜绝烟、酒,一般来人招待按工作餐标准执行。2017年五河县小圩镇国内公务接待共3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407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招待上级来人检查工作154次(含招待招商引资来人),美丽乡村建设、两季秸秆禁烧、扶贫工作检查、文明创建期间等的工作餐231次。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9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5.32万元,下降28.6%。,下降的原因一是严格执行车辆维修审批、地点维修制度,二是定点加油,统一使用加油卡,专人管理。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7年,五河县小圩镇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