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小圩镇2021年度部门“三公”经费决算
五河县小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本级)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30 |
14.82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12.8 |
5.5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7.20 |
9.27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7.20 |
9.27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小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2万元,完成预算的4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对“三公”经费压缩力度。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小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55万元,占预算的43.3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27万元,占53.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5.55万元, 比2021年度预算减少7.25万元。2021年五河县小圩镇人民政府国内公务接待共8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12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用于招商引资等一般公务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五河县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7万元,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7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7.93万元,下降46.11%,下降的原因是政府加大对公务用车及运行费用的压缩力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五河县小圩镇人民政府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