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五河县2024年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举措和关键环节,为确保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在全县顺利实施,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24年4月25日
五河县2024年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0〕1024号),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婚育人群的婚育观念发生深刻变化,加上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适龄产妇逐年增多,因此加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加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力度,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显得尤为重要。要充分认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出生缺陷防治关口前移,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的工作机制,密切部门合作,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督导检查,继续将孕优项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工作目标
1.全面完成省卫健委下达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
2.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送达告知率100%。
3.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筛查的高风险人群优生咨询 指导服务率100%。
4.参检后妊娠率达到30%以上,早孕及妊娠结局跟踪随访率95%以上。
5.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6.服务对象满意率100%。
三、参检对象
享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标人群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城乡常住及流动夫妇(包括新婚夫妇,已婚待孕夫妇等)。在计划受孕前4—6个月内进行检查,每孩次享受一次免费孕优项目检查。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优项目检查。
2.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
四、时间安排
从2024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2024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
五、服务内容
(一)检查项目。主要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具体服务内容共19项,要遵循科学规范和知情自愿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国人口发〔2010〕31号)各项要求,认真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二)服务机构。为了方便群众,2024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服务由县卫健委认定具有服务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共同承担。县卫健委负责实施监督管理。
(三)资金管理与结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按照国家确定的结算标准,根据各单位承担的服务项目,经质控及考核后,统一据实结算。2024年每对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乡镇卫生院结算为190元;早孕、妊娠结局随访、告知书发放等经费每对10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每对160元。经费主要用于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B超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跟踪随访、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各乡镇要结合实际,争取乡镇政府配套工作经费,合理安排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经费使用。
六、服务职责
(一)县卫健委
1.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估;
2.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宣传倡导,动员服务对象自觉参加免费检查。
(二)各乡镇政府
乡镇政府负责发动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乡镇政府要指定专人负责,对参检对象进行条件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名单报送县卫健委。为了方便群众,乡镇目标人群可以自愿选择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或具有服务能力的本乡镇卫生院参检。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同时做好组织参检人员的安全工作。各乡镇分管领导作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好此项任务的落实。
(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受县卫健委委托成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办公室,魏雪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开展健康教育;承担甲状腺功能(TSH)实验室检测、承担婚前医学检查同时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和自愿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本县所有目标人群;对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服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根据各乡镇卫生院上交《家庭档案》的检查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并填写《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创新多种形式将评估为高风险人群的检查结果告知高风险夫妇,并进行优生咨询,指导进一步检查、治疗或转诊;指导乡镇卫生院按时完成早孕及妊娠结局指导和追踪随访等任务。
(四)乡镇卫生院
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项目开展的乡镇卫生院将各项检查具有资质的具体负责人名单报送县卫健委。开展健康教育;按照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印发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要求,签订《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采集参检夫妇基本信息和病史信息,填写《家庭档案》基础信息,以及孕前检查表(妻子)和(丈夫)“一般情况”;为自愿参加检查的服务对象提供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血常规、尿常规、白带常规检查以及淋球菌检测、沙眼衣原体感染检测、血型、乙肝五项检测、病毒四项筛查、血清葡萄糖测定、肝功能检测(谷丙转氨酶)、肾功能检测(肌酐)等)检查和妇科超声常规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负责将血液TSH标本送至县妇计中心临床实验室进行检查;规范填写《家庭档案》并按要求及时录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各系统,已录入系统的《家庭档案》要填写完整、有资质的医生签名后在每周一上午交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评估,完成后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存档。所有乡镇卫生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将检查中发现影响生育的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参检对象本人(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检验异常值72小时之内通知本人)、及时打印、组织发放《评估告知书》(于参检后2周内送至参检对象)、专人负责信息及时填报并对评估为一般人群的参检群众进行优生咨询指导。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与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叶酸发放、“两癌”筛查、孕期保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妇科病查治等工作有效衔接,实现一级预防、二级预防协同推进,发现疾病及时查治。
(五)村两委
负责入户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告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对新婚、待孕及出生缺陷高危人群进行调查登记,常态化组织参检并每月汇总上报乡镇计生办;协助乡镇卫生院送达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评估建议告知书,收集报告早孕及妊娠结局线索,协助卫生院完成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分工合作
乡镇党委政府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工作;县卫健委负责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根据各定点服务机构在项目实施中完成的工作量按规定拨付工作经费;各定点服务机构保证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科室和设备,并调配专业工作人员从事项目工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对开展此项目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除负责服务区域内参检对象的上述服务项目外,还负责管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各乡镇计生办、卫生院要对拟参加对象严格把关,确保参检对象全部符合条件;乡镇卫生院要负责一般人群优生咨询指导服务、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村计生专干、妇幼保健员要收集各类信息,做好早孕、妊娠结局追踪随访工作。
(二)加强宣传
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单、横幅、展板、户外公益广告等形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重点利用结婚登记、叶酸发放、生育服务登记、孕检随访服务、免费产前筛查项目、优生优育知识讲座等工作面对面宣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引导群众树立优生意识,提高符合条件人员参与孕前优生检查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强化监管
1.严格资格审核。享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的服务对象,要通过三级审核,即行政村摸底、乡镇政府负责核实、县卫健委与计生人口信息平台信息核对后方可确认。符合条件的夫妇要持二代身份证参检,通过身份证读卡和头像采集识别人员身份,保证基本信息真实有效。在乡镇卫生院开展孕前优生检查的,要保留夫妇双方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并注明专供孕前优生检查使用,本人签字)。
2.强化质控、确保质量。一是县卫健委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专家进行质量控制,规范操作流程。县妇计中心要加强对各检查机构的培训、督查、指导;二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定点服务机构,要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要强化实验室质量控制,完善标本采集、储存、运送、接收、检验、报告发放等标准操作规程,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妥善处理医疗废物。检查使用的医疗仪器、试剂和耗材必须是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合格产品。
各定点服务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对检查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建立完善的检验质量管理体系,提高项目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要熟练掌握系统平台的操作使用,对参检人群个案信息要当天逐人、逐项、及时、准确、规范录入系统。
3.强化评估运用和随访服务。各定点服务机构要在十天内对参检夫妇的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区分一般人群和高风险人群。一般人群的优生咨询指导由乡镇卫生院人员承担,高危人群优生咨询指导,由定点服务机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承担,要加强跟踪随访服务,村级要每月随访一次。乡镇卫生院要结合孕情监测工作每季度随访一次,规范填写、及时录入随访情况。
附件:1.五河县2024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领
导小组成员名单
2.五河县2024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高风险
评估专家
3.五河县2024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质量督
导组成员名单
4.五河县2024年各乡镇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项目标人群指导数
附件1
五河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运侠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李卫新 县卫生健康委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梁学龙 县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与科技教育股股长
魏雪芹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人
郑炼军 城关镇党委委员
梁振虎 小溪镇副镇长
邵成秀 大新镇三级科员
郭 军 朱顶镇副镇长
刘 佳 申集镇党委委员
黄 川 小圩镇党委委员
朱士财 双忠庙镇党委委员
刘二梅 临北回族乡党委委员
周亭丽 武桥镇副镇长
孟 杰 东刘集镇副镇长
王俊标 浍南镇副镇长
徐冉冉 头铺镇副镇长
陆丹丹 沱湖乡副乡长
杨 懿 新集镇党委委员
附件2
五河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高风险评估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 长:魏雪芹 县妇计中心负责人、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周 维 县妇计中心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张云南 县妇计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科长、
副主任医师
成 员:秦胜亚 县人民医院功能科主任、主任医师
孙 鹏 县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邓翠兰 县妇计中心医学影像科负责人、副主任
医师
杨宗林 县妇计中心儿保科科长、主治医师
郑银红 县妇计中心妇产科主治医师
洪丽娜 县妇计中心妇产科主治医师
郭启迪 县妇计中心检验科负责人、检验师
附件3
五河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服务质量督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卫新 县卫生健康委 一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梁学龙 县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股股长
魏雪芹 县妇计中心负责人
成 员:张云南 县妇计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科长
周 维 县妇计中心副主任
李志云 县妇计中心妇女保健科科长
郭启迪 县妇计中心检验科负责人
邓翠兰 县妇计中心医学影像科负责人
郑银红 县妇计中心妇产科主治医师
刘 玲 县妇计中心孕优信息负责人
魏高峰 县妇计中心信息科科长
娄 娟 县妇计中心执业医师
附件4
五河县2024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各乡镇目标人群指导数
单位 |
2023年政策内出生总人口数 |
2024年目标人群指导数 |
合计 |
4384 |
2200 |
城关镇 |
533 |
268 |
小溪镇 |
224 |
112 |
大新镇 |
169 |
85 |
朱顶镇 |
351 |
176 |
申集镇 |
390 |
196 |
小圩镇 |
287 |
144 |
双忠庙镇 |
390 |
196 |
临北回族乡 |
186 |
93 |
武桥镇 |
198 |
99 |
刘集镇 |
444 |
222 |
浍南镇 |
391 |
197 |
头铺镇 |
402 |
202 |
沱湖乡 |
79 |
40 |
新集镇 |
340 |
170 |
注:最终以省下达的目标人群指导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