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武桥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1-10 10:51  来源:五河县武桥镇政府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五河县武桥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年预算数

上年预算数

增幅%

合  计

28

36.49

-23%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1

11.49

-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7

2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

25

-32%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河县武桥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镇本级和镇属二级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相比,没有增减变化。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49万元,下降5%。下降(增长)的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本部门对公务接待费进行了压缩。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相比,减少(增加)8万元,下降32%。,下降的原因是计生办公车上交。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如有安排,请说明购置数),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            

2018年,五河县武桥镇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