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皖北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皖北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 共 蚌 埠 市 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皖北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皖发〔2023〕10号)精神,加快建设彰显皖北田园风光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7年,在现有的308个省级中心村基础上,每年再建设、80个左右省级中心村、总数达到700个左右;每年建设12个左右精品示范村、总数达到60个;打造彰显皖北田园风光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县1个。实现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人才活力迸发,文化日益兴盛,生态环境优美,组织保障有力,社会安定和谐,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乡村产业增效行动
1.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围绕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行动、“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高端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等,深入挖掘并充分利用本地资源禀赋,发展经营水平高、吸纳就业多、辐射带动强的特色产业,做好“乡土特色”文章。到2027年,成功创建1—2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6个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粮食产能达到62亿斤,高品质肉牛养殖规模达37万头。鼓励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全程托管、订单生产、股份合作、劳务协作、创业带动等方式,将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地留在乡村、留给农民。(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此项及以下任务分工均需各县区组织落实,不再列出)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建设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根据各县区自然风貌、人文环境、交通优势、乡土文化等资源禀赋,实行差异化发展。积极开发农业观光、农耕体验、农事节庆、生态康养、民俗演艺、红色旅游、运动休闲、采摘垂钓、大地艺术等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彰显田园风光,打造一批农业大地景观、平原田园风情、果园林海等特色旅游品牌。到2027年,全市创建5个省级乡村旅游精品主题村,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风景线路5条、风景片15个。(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结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进一步加快农村电商和快递物流融合发展,稳定运营60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市商务外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向乡村下沉为主线,以县镇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补齐农村商业网点短板,健全物流配送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培育壮大商业主体,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外事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供销合作社利用系统自身网络优势,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构建县镇村三级农资保供体系延伸农资供应、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农产品销售链条。(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各类服务主体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围绕农业生产、餐饮购物、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发展生产生活服务业。(市商务外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挥县级统筹作用,加大对涉农政策、项目、资金整合力度,用好用活集体经济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发展农业园区、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农业、功能农业、机械与植保社会化服务、乡村旅游等联农带农富农项目,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稳妥有序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常态化开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擂台比武”。支持村干部带头发展产业,落实村干部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绩效激励措施。大力推广整村运营模式,积极培育“乡村运营师”,将村党支部书记纳入乡村运营师培训。到2027年,全市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达55%以上,经营性收益5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达30%以上。(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乡村人才促进行动
5.培养乡村生产经营人才。拓宽人才向乡村流动渠道,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依托乡村干部实训基地、党校等,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培养一批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新农人。到2027年,新培育乡村产业带头人4000名、高素质农民1万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培养乡村科技人才。巩固完善科技特派员和乡村产业发展服务团制度,深入推进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为乡村振兴蓄势赋能,推动乡村产业发展。落实科技特派员兼职取酬、离岗创业等相关激励政策,提升乡村科技应用和创新水平。(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从业人员、农村手工艺者、民间艺人、技术能手、在乡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带头人、电商营销从业人员及其他涉农乡村人才,开展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获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激励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继续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推动基层农技人员扎根一线解决农业问题。(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与安徽财经大学、安徽科技学院、蚌埠学院等高校合作,培养、培训乡村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电商、民宿等专业人才,鼓励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各类人才下乡创业就业。(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乡村文化带头人、文化志愿者、非遗传承人等。(市文化体育旅游局负责)
8.千方百计留住人才。落实乡村人才振兴有关激励政策,对长期服务乡村的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适当倾斜。选树一批乡村人才先进典型,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乡编村用”,吸引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才投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乡村文化赋能行动
9.加强乡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村史发展历程感染农民,不断增强农民爱党、爱国、爱村、爱家情怀。加强意识形态管理,推进新时代农村思想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举办“皖若春风”农村思政大舞台,深入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依法规范乡村各类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文明村镇、美丽庭院、星级文明户创建,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挖掘农村传统道德教育资源,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婆婆”等先进典型遴选,推广新风堂、包公家宴、振风超市等做法,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突出价值引领、道德教化、文明洗礼、文化熏陶,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市文明办负责)发挥乡村文化带头人、科技能人、“五老人员”等作用,建设数量充足、构成多元、扎根乡土、富有活力的志愿服务队伍。(市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完善乡村公共文化供给。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公共文化设施服务网络,做强做实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功能,推进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提档升级,大力推进农家书屋数字化建设,因地制宜打造文化礼堂、文化广场、乡村戏台、非遗传习场所等公共文化空间。(市文化体育旅游局负责)办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深入开展“我为农村孩子送本书”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文化进万家、乡村“村晚”“大地欢歌”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提高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水平。(市委宣传部、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开展文艺家下基层采风活动,鼓励文艺工作者不断推出“乡村振兴”题材精品力作。举办“大地情深”蚌埠市优秀文艺作品巡演。推进濒临失传剧种公益性演出,促进地方戏曲传承普及。(市委宣传部、市文化体育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办好市县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负责)
12.传承乡村特色文化。赓续农耕文明和农耕文化,传承发扬淮河特色乡土文化。加强对泗州戏、花鼓灯等特色乡土文化的研究、保护、发展,抓好双墩文化、大禹文化、汉文化等文化遗产的挖掘、研究、活化。(市委宣传部、市文化体育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乡村非遗、农耕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等挖掘整理和传承保护工作,开展禹会村等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探索“传统村落+文化”模式,形成一批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加强名人居所保护与活化利用,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乡村记忆工程,鼓励通过公开征集、个人捐赠等方式收集承载乡村文化的老物件,建设村史馆、农耕文化主题类博物馆。(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乡村生态提质行动
13.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全域建设和美乡村。(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到2027年,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清掏管护机制全面建立。积极推进自然村公共厕所全覆盖。(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源头减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市城市管理局负责)采取大三格+生态湿地、截污纳管等多种途径,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45%以上;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14.打造美丽宜居村庄。坚持生态优先、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持续推进重点生态廊道和农田防护林网建设,结合和美乡村风景线打造,各县沿县、乡、村主干道建设20条以上、各区建设5条以上各具特色的生态美丽廊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高水岸道路绿化率,做到村内道路、河渠两侧应绿尽绿,村内河塘沟渠水系畅通,水体清澈。(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乡村绿化质量,巩固森林村庄创建成果,到2027年,创建森林村庄达到380个以上。持续推进“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全面改善村庄卫生环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妇联加大移风易俗、向上向善文明乡风的宣传力度,每年宣传宣讲不少于100场。(市妇联负责)引导家禽家畜圈养,推行畜禽养殖废弃物就地就近消纳和资源化利用,到2027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8%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分工负责)整治村内闲置地块,打造村民共管共享公共活动空间。引导农民在房前屋后和庭院栽植果蔬、花木等,建设美丽庭院,发展庭院经济。(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推进以县为单位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布局,加大乡村覆盖、向户延伸力度。集中力量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优先建设既方便生活又促进生产的项目。进一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800公里,全面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制村公交通达率达85%以上,力争全覆盖。(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快实施皖北地区引调水工程,因地制宜推动供水入户,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6%以上。加强供水稳定性和日常管护,确保2025年全面实现24小时供水。(市水利局负责)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有序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发电,强化电网建设资金保障,开展城乡配电网换代升级,构建强简有序、标准统一的配电网结构,农网户均配变容量提升到3.5千伏安。行政村5G通达率98%以上,网络质量良好、运行稳定。强化农村公共设施与场所雷电防护能力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农村公共服务。健全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公平可及,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落实《蚌埠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多元发展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增加农村普惠性资源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控辍保学工作,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9%以上。(市教育局负责)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覆盖率55%以上。(市民政局负责)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医防融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7年,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开展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每个行政村全面落实规范化卫生室或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实现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乡村组织领航行动
17.坚持党建引领。全面推行党建引领“243”乡村治理模式,深化“一组一会、五治融合”制度,推深做实党员“活力工程”,加强村党组织对各类组织的领导,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抓好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常态化开展乡镇党委“擂台比武”活动,加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建设,持续培养选树“皖美村支书”“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培训,到2027年,农村基层干部至少集中轮训1次。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深化自治管理。健全完善全市913个村的村规民约,规范自治程序,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拓宽自治协商平台,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村民委员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乡村社区协商工作机制,推进乡村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拓展村民群众有序参与乡村社会治理渠道。全面推行“积分制”,引导村民进行自我管理,创建一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进德治教化。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建设红白事宴席礼堂,推广行政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非法宗教渗透活动。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丰富农村儿童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综合素质。到2027年,争创一批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县级以上文明村、文明乡镇占比分别达到70%、100%。(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落实法治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到2025年,全市建成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5个,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90个,每个行政村培养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民禁毒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农民丰收节等普法节点,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法治电影纳凉季”“法润乡村社区行动”等主题活动,不断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支撑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市级财政根据财力统筹各类相关资金,支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积极争取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支持县区谋划实施一批公益性基础设施。落实市、县(区)配套资金,积极争取省下达相关资金,充分发掘社会资本。市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在分配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农村水利、农村电力、文化旅游、农村电商、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重点任务的相关项目资金时,向精品示范村和省级中心村建设倾斜。强化项目资金统筹使用,用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产业发展等涉农资金,以及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入等,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和省级中心村建设聚焦。(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商务外事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把更多的资金配置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中,向省级中心村建设提供定制化金融产品。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有效信贷投入,确保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把资金投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蚌埠监管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纵深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用好“党建+信用”平台,做实乡风文明评议,鼓励参建金融机构创新和优化专属金融产品与服务,发展线上信用贷款等业务,拓展信用惠民清单,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入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引导农民群众向上向善。力争2023年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覆盖全市70%左右行政村,2024年创建200个左右信用好、产业强、治理优的示范村。(市委组织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蚌埠监管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打好“乡情牌”“乡愁牌”,广泛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引导品行好、有能力、有影响、有声望、热衷家乡建设事业的专业人才、经济能手、文化名人、社会名流等能人,回乡参与建设。鼓励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回乡定居,当好产业发展指导员、村级事务监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村庄建设智囊员。发挥返乡农民工见识广、视野宽、经验多的优势,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引导返乡农民工参与家乡建设。发挥企业家重乡情、善经营、乐奉献的优势,引导回乡投资兴业、举办社会事业。鼓励在外就读大学生充分利用寒暑假、小长假、实习期,积极参与家乡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交由市场主体实施,支持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以村企共建、捐资助建等多种方式投入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成立蚌埠市乡村振兴投资发展集团,设立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整合交通、水利等相关涉农财政资金,积极开展招商推介,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及策划、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的专业团队参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各县区成立相应的乡村振兴投资发展公司,引入专业团队助力和美乡村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用地保障。新编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2023年开展329个行政村“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到2025年,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确保精品示范村申报前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暂时无法明确用途的地块留白,预留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原则上用于保障乡村产业、乡村建设等用地需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积极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有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在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可将村内空闲地、依法回购的闲置住房所涉宅基地,以及其他集体建设用地,规划为工业、商业、旅游、康养、娱乐等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依规运用市场化手段保障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用地需求。规范推进空心村整治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强化调度推进,实行季调度、年评比的工作机制。将“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和美乡村建设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提升干部业务能力素质。建立市直部门联系县区的精品示范村建设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联系指导。市、县(区)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多方联动。坚持分兵把口、部门协同推进的机制,各牵头部门要围绕建设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化细化工作举措,选树各自领域行业重点工作的典型。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组织在和美乡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行企村、校村结对,实现行政村校企帮扶全覆盖,支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鼓励教学科研、规划设计等单位积极投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实习实践实训活动。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到农村休闲度假,推动农村产业消费升级。
(三)强化宣传引导。编制创作一批反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成果、彰显时代特征的文艺作品,营造乡村建设浓厚氛围。通过短视频、乡村直播等方式,加强乡村网络宣传和营销,将精品示范村打造成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人气村。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宣传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和美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考核激励。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年度综合考核、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以及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制定可量化、可具象化、可考核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确保建设质量和实际效果。每年召开一次全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总结推进会,按照规定表扬一批工作突出的县区、集体和个人;工作推进不力、考核评价排名靠后的县区、单位,在全市予以通报,并由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有关部门要持续跟踪工作落实情况,防范和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不变形、不走样。(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