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五河县供电公司2024年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5-01-23 17:08来源: 五河县供电公司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五河县供电公司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南园区惠民路999号,电话:0552-5885009,邮编:233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公司按照县企业信息公开规范要求,对公司基本情况、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有关信息、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停限电有关信息、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服务承诺及服务电话、可开放容量有关信息进行了发布,坚持以利民、便民为中心,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多措并举拓展公开渠道,除重点依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外,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与宣传,全力宣传工作成效、发布便民信息。今年以来政府网站共累计发布10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公司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公司统一规范信息发布渠道,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积极更新并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上各类供电信息,包括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停限电有关信息等。同时,公司还加强了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政府网站为主体,做好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大对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供电质量等信息公开专栏保障力度规范数据发布。

(五)监督保障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对信息公开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公司存在部分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导致公众无法及时获取到最新的公司动态和重要信息。信息公开的方式较为单一,缺乏多样化、便捷化的公开方式。2025年我公司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宣传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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