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沱湖湿地保护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05-30 09:45 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三)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四)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五)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

(六)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能:

1)协助管理处领导掌握各职能机构的工作情况,协调职能机构之间的工作分工;

2)负责行政事务和后勤管理工作,包括机要、档案、宣传、公关、文秘、统计、监察、人事劳动等方面具体工作;

3)协调与地方政府部门及当地居民的关系。

联系电话:0552-5056520

(二)资源保护管理与科研监测科

主要职能:

1)负责资源管理计划的制定和资源的日常管护工作;

2)对各保护站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好保护站的协调、配合以及社区联防工作;

3)承担上级部门下达的科研、监测任务和合作研究项目;

4)标本、科技档案、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管理;

5)制定科研计划和组织实施;

6)科技培训和生产科普宣传教育的业务技术工作;

7)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和职工业务培训的具体工作等。

科长: 黄勇

联系电话:0552-5056520

(三)开发经营科工作职责:

主要职能:

1)协助资源保护管理与科研监测科开展水产养殖等资源利用和生物资源增殖开发工作;

2)负责生态旅游等经营开发活动的管理工作;

3)负责下属生产经营公司的管理工作等。

科长:杜娟

联系电话:0552-5056520

办公地点:沱湖街劳动路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单位负责人:黄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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