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委政法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17 15:19 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五河县委政法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单位:万元

 

2019年预算数

上年预算数

增幅%

 

2.5

2.5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2.5

2.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河县委政法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委本级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无增减。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2019年本委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019年,五河县委政法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四)、增减变化原因。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要求全局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五河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五办发〔201315号)和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坚持“勤俭节约干事业”的原则,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把支出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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