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直机关工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28 11:33 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五河县直机关工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

 1.78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2

 1.7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的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机关工委本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8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

2. 公务接待费支出1.78万元, 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47万元,下降21%。下降的原因是机关工委严格按照省市县委的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反对浪费。2017年五河县直机关工委国内公务接待共51批次,65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及周边友邻县区的同志。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五河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2017年底,五河县直机关工委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联系方式:

五河县直机关工委政务公开电话:05525035982

 

 

 

五河县直机关工委

201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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