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委统战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28 11:27 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五河县委统战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 算 数

 

0.50

0.42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0.50

0.4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委统战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战部机关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减少公务招待支出,以及统战部参加全县公车改革,不再留有公务车辆,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委统战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增减,2017年五河县委统战部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25万元,下降59.52%,下降的原因是统战部机关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减少公务招待。2017年五河县委统战部国内接待共6批次,78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五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0.04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统战部参加全县公车改革,不再留有公务车辆。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底,五河县委统战部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五河县委统战部政务公开电话:0552-5029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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