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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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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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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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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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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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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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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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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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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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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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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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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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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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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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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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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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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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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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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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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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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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河县委政法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7.27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委本级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5万元 , 年初全县公车改革,预算没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这是去年老账。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62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9万元,下降64.8%。,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厉行节约。2016年五河县委政法委国内公务接待共16批次,196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65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38万元,下降62.57%。,下降的原因是由于我县实行公车改革制度,县政法委没有保留公务用车,这是上年遗留下来的老账 。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去省市和各乡镇汇报检查指导工作。2016年,五河县委政法委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五河县委政法委政治处电话:505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