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委政法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河县委政法委2017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7年预算数 |
上年预算数 |
增幅%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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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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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2.5 |
2.5 |
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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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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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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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填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河县委政法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预算相比,减
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与2016年度预算相比,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由于我县实行公车改革制度,县政法委保证不留公务用车,故无此项预算支出。
2017年,五河县委政法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五河县政法委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