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1-08 17:20 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五河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五河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五河县委的领导和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据《宪法》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五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

()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五河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淮浍法庭及小圩法庭两个派出机构,共有编制94人。

纳入五河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供给方式

单位人数

在职

离退休

聘用

五河县人民法院

行政单位

财政拨款

84

36

42

 

 

 

 

 

 

三、 年度工作主要任务

2018年,我院将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两学一做”要求,在县委坚强领导下,紧紧把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 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提升司法能力,打造平安五河、法治五河、诚信五河;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管理机制,提升工作效能;筑牢基层基础,保障审判执行。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表详见附表(1-15)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五河县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度收入预算278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2.4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07.79万元,增长37.9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审判大法庭审计报告报出后工程款支出增加;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130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00万元,增长3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随着法院改革案件量逐年增加,诉讼费收入增加。

2018年度支出预算2782.43万元,基本支出安排1220.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行,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0.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考核奖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00.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项目支出1562.06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费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其中专项业务费支出382.06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辅助人民费用、人民调解员费用、二乙医保费、干警加班费、司法救助金、党建活动经费等;基本建设支出1180万元,主要用于审判大法庭建设、新集人民法庭建设及双忠庙人民法庭建设。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五河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78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当年收入1482.4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07.79万元,增长37.9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审判大法庭审计报告报出后工程款支出增加。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130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00万元,增长3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随着法院改革案件量逐年增加,诉讼费收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五河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万元,占比0.07%,公共安全1228.72万元,占比82.89%,社会保障和就业117.76万元,占比7.94%,医疗卫生56.09万元,占比3.78%,住房保障支出78.86万元,占比5.32%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8年预算安排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党建活动经费。

2、“公共安全”2018年预算安排1228.7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17.83万元,增长51.53%,增加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及专项业务费增加,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行商品和服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预算安排117.7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1.43万元,下降15.40%,下降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并轨,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6.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111.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预算安排56.0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18万元,增长6.01%,增长原因主要是医保缴费基数增加,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42.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13.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78.8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21万元,增长10.06%,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78.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河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20.3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10.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00.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五河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六、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五河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五河县人民法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82.43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五河县人民法院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26.49万元。计划采购设备、劳务等,分别为审判大法庭700万元,双忠庙人民法庭269万元,新集人民法庭260万元,审判购买辅助服务297.49万元

3、政府购买服务情况。五河县人民法院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无此预算,涉及财政拨款0万元。

4、绩效目标编制情况。五河县人民法院2018年共编制项目4个,按照《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和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五财[2017]146号)要求,其中县级4项目纳入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526.49万元,均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其中双忠庙人民法庭项目绩效情况为改善我县人民法庭布局,最大限度满足我县104国道沿线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审判垢面辅助服务项目绩效情况为强化优化审判辅助力量配置,有效应对案多人少矛盾,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5、绩效目标和指标情况。

五河县人民法院按照《五河县财政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实施方案》(五财[2016]194号)的要求,编制并按照规定公开绩效目标。

支出绩效目标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审判大法庭

主管部门

 五河县政法委员会

项目属性

 

项目期

 4

项目资金(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4543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7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876.5

其中:财政拨款

 700万元

     其他资金

1666.5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中期目标(2014-2017+n

年度目标

目标1

 审判法庭已建成投入使用,正在进行工程决算、审计阶段。

目标1

 审判法庭已建成投入使用,正在进行工程决算

目标2

 

目标2

 

目标3

 

目标3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目标1

 

数量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质量指标

目标1

合格

质量指标

目标1

合格

目标2

 

目标2

 

时效指标

目标1

 

时效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成本指标

目标1

 

成本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效益指标

数量指标

目标1

 

数量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质量指标

目标1

满意

质量指标

目标1

满意

目标2

 

目标2

 

时效指标

目标1

 

时效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成本指标

目标1

 

成本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目标1

满意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目标1

满意

目标2

 

目标2

 

 

 

 

 

 

 

 

 

 

 

 

 

 

 

 

 

 

 

 

 

 

 

 

 

 

 

 

 

 

 

 

 

 

 

 

 

 

 

 

支出绩效目标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双忠庙人民法庭

主管部门

 五河县政法委员会

项目属性

 

项目期

 2

项目资金(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300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6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69

其中:财政拨款

 269万元

     其他资金

31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中期目标(2017-2018+n

年度目标

目标1

 改善我县人民法庭布局,方便人民群众进行诉讼活动。

目标1

 201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目标2

 

目标2

 

目标3

 

目标3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目标1

 

数量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质量指标

目标1

合格

质量指标

目标1

合格

目标2

 

目标2

 

时效指标

目标1

 

时效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成本指标

目标1

 

成本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效益指标

数量指标

目标1

 

数量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质量指标

目标1

满意

质量指标

目标1

满意

目标2

 

目标2

 

时效指标

目标1

 

时效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成本指标

目标1

 

成本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目标1

 大限度满足我县104国道沿线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目标1

满意

目标2

 

目标2

 

 

 

 

 

 

 

 

 

 

 

 

 

 

 

 

 

 

 

 

 

 

 

 

 

 

 

 

 

 

 

 

 

 

 

 

 

 

 

 

 

 

支出绩效目标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新集人民法庭

主管部门

 五河县政法委员会

项目属性

 

项目期

 2

项目资金(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300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6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60

其中:财政拨款

 260万元

     其他资金

4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中期目标(2017-2018+n

年度目标

目标1

改善我县人民法庭布局,方便人民群众进行诉讼活动

目标1

 201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目标2

 

目标2

 

目标3

 

目标3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目标1

 

数量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质量指标

目标1

合格

质量指标

目标1

合格

目标2

 

目标2

 

时效指标

目标1

 

时效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成本指标

目标1

 

成本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效益指标

数量指标

目标1

 

数量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质量指标

目标1

满意

质量指标

目标1

满意

目标2

 

目标2

 

时效指标

目标1

 

时效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成本指标

目标1

 

成本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目标1

最大限度满足我县浍南片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目标1

满意

目标2

 

目标2

 

 

 

 

 

 

 

 

 

 

 

 

 

 

 

 

 

 

 

 

 

 

 

 

 

 

 

 

 

 

 

 

 

 

 

 

 

 

 

 

 

 

支出绩效目标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审判购买辅助服务

主管部门

 五河县政法委员会

项目属性

 

项目期

 1

项目资金(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297.49

年度资金总额:

 297.4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97.49

其中:财政拨款

297.49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中期目标(2017-2018+n

年度目标

目标1

 强化优化审判辅助力量配置,有效应对案多人少矛盾

目标1

 确保辅助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及时有效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

目标2

 

目标2

 

目标3

 

目标3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目标1

 

数量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质量指标

目标1

合格

质量指标

目标1

合格

目标2

 

目标2

 

时效指标

目标1

 

时效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成本指标

目标1

 

成本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效益指标

数量指标

目标1

 

数量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质量指标

目标1

满意

质量指标

目标1

满意

目标2

 

目标2

 

时效指标

目标1

 

时效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成本指标

目标1

 

成本指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2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目标1

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目标1

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目标2

 

目标2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五河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费0万元。

6、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河县人民法院2018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部门预算批复了4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26.49万元,项目支出绩效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机关党建工作服务的支出

2.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法院2018年预算公开附表.xls

 

                            五河县法院

                                            2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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