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03 10:54 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五河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中共五河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县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县委、县政府领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议事机构,其办公室与县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

(二)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处理全县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关于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

(四)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加强相互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六)组织推动政法和社会治安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政法、综合治理工作改革,组织推动依法治县方略的实施。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调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县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以及做好对政法委直接管理的干部考核、审批、备案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部门领导干部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八)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九)办理县委、县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员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五河县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县综治办和政法委合署办公,委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1、政治处  2、县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610办公室  3、执法监督室。

纳入五河县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供给方式

单位人数

在职

离退休

聘用

中共五河县委政法委员会

机关

财政拨款

10

12

 

 

 

 

 

 

 

 

 

 

 

 

 

 

三、 年度工作主要任务

1、依法防范和打击不法分子和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县、镇、村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建设,完善综治技防设施,扩大技防覆盖面。

3、加大对“法轮功”等非法邪教教育打击力度,举办培训班、建立青少年教育基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4、成立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各项目标任务.

四、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县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委政法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273.53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7万元。

五、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17年收入预算合计273.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53万元,占100%

六、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17年支出预算合计27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73万元,占71.1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78.8万元,占28.81%,主要用于部门发展改革等支出。

七、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县委政法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273.53万元,其中(按照功能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49万元,占71.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58万元,占21.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9万元,占3.18%;住房保障支出10.77万元,占3.94%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县委政法委预算批复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73.53万元,与2016年部门预算批复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35.51万元,增加38.02万元,,增加的是基本支出4.22万元、项目支出33.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2017年新增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县政法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县政法委2017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县政法委2017年共编制项目5个,按照《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五财[2016]121号)要求,其中市县级1项目纳入编制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为项目按期完成并组织通过验收,符合当地实际,符合有关规划和总体布局,有利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县委政法委固定资产总额25.05 万元,较上年增长0.49 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0 万元、通用设备  19.72万元、专用设备 0万元、其他资产 5.33万元,一般公务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0 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费  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政法委2017年预算公开附表.xls

五河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市局版.xls
                                                  五河县政法委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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