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委政法委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五办发〔2010〕8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能是: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稳工作,协调处理全县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工作;检查、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 职权,督促、推动大要案查处工作;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县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做好政法委直接管理的干部考核、审批、备案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府部门领导干部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五河县委政法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委本级决算。
纳入五河县委政法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五河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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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法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186.38万元,支出总计186.68万元。
(二)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6.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38万元,占100%。
(三)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6.6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 .68万元,占100%。
(四)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6.3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38 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4年度决算126.6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88.30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在职人员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决算38.36万元,主要用于政法综治、维稳和矛调工作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决算42.70 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42.70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2014年度决算6.1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4.61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决算1.52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公务员在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10.89 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0.8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五河县政法委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4.24 |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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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4.47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9.77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77 |
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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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河县政法委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4.24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4.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就餐支出。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77万元,2014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财政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4年,五河县政法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