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机关工委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5-09-18 09:10 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五发〔200237号《关于印发《中共五河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规定,机关工委是县委派出机构,授权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县委对县直机关党的工作的指示、决定,提出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机关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监督,及时向县委反映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县直机关科(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指导县直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会同县委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

(四)负责审批县直各部门及所属机关总支、支部委员会的成立或撤销;书记副书记的考察和任免。

(五)领导县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武装工作和群团工作。

(六)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七)承担县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五河县机关工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纳入五河县机关工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五河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三、机关工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53.28万元,支出总计53.28万元。与201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49万元,降低12.3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28万元,占100%

(三)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8万元,占100%

(四)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2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3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49万元,降低12.3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4年度决算31.1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30.1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商品与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决算0.9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党建等方面的日常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决算15.71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5.71万元,主要用于本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2014年度决算2.2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1.76万元,主要用于本机关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决赛0.52万元,主要用于本机关单位公务员的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4.1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4.17万元,主要用于本机关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1.五河县机关工委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五河县机关工委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表

3.五河县机关工委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表

4.机关工委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河县机关工委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决 算 数

 

1.21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0.9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3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30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河县机关工委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21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单位汇总数,包含机关工委本级单位。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0.91万元。2014年机关工委国内接待共11批次,101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及其他县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7号)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30万元,2014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是车辆燃油费支出,用于日常公务、政策调研等。2014年,五河县机关工委没有公务用车。

 

联系方式:

五河县机关工委政务公开电子邮箱:whxzgw@126.com

五河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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