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五河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2-09-16 15:42 来源: 五河县残联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五河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五政办秘〔2022〕86号)已于2022年9月1日印发。现将五河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及依据

2021年7月8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国发〔2021〕10号);2022年1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皖发〔2022〕4号),蚌埠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蚌政秘〔2022〕35号),为更好地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工作任务,我会起草了五河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送审稿)》。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皖政〔202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五河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十三五”时期是我县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关爱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但残疾人事业仍然是社会发展的短板,残疾人仍然是一个特别需要关心帮助的困难群体。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五河县残联认真学习研究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国发〔2021〕1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皖发〔2022〕4号)和蚌埠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蚌政秘〔2022〕35号)的基础上,为更好地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工作任务,县残联起草了五河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2022年5月9日,通过函询的方式征求了残工委各单位和供电公司等36家单位意见,其中县政府办、县直机关工委、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税务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局、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县人行、中国电信等24家单位反馈“无意见”;

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融媒体中心、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督局、县科协、县农商行、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县供电公司等10家单位通过电话反馈无意见。

县财政局提出修改意见,具体为:“相关的救助保障标准按不高于省市最高执行,不宜再进行提标”。我们建议不予采纳,理由是根据《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县残疾人六项补贴补助标准的通知》(五政办〔2018〕44号)精神,我县现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贫困老年残疾人生活补助、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等六项补贴均高于怀远和固镇两县约20%,在市《规划》统一标准后,建议我县依然维持高于其他县20%比例不变。

县教体局提出修改意见,具体为: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中因五河县域内无高等学校,建议删除“支持高校开展残疾人融合教育”的表述。我们建议不予采纳,理由是五河县域内虽然没有高等院校,但对高校开展残疾人融合教育的支持依然具有法定义务,如鼓励高三毕业生报考残疾人融合教育专业等。

四、主要任务

《规划》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残联工作要求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高质量发展我县残疾人事业。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坚持固根本、提质量,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的五项基本原则下,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实效,残疾人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残疾人事业与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相适应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从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四个方面指出了“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30项重点任务并提出了“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计划实施的重点项目,包括残疾人社会保障、就业补贴奖励、就业服务、健康和康复服务、教育、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和信息化、无障碍等8个重点项目专栏、共60项重点服务项目。为实现残疾人生活更有保障、更有尊严、更有品质、发展环境更加友好。

一是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 进一步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扶残助残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协调各方资源力量,共同关心关爱残疾人。

二是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十四五”期间,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步提高困难老年残疾人生活补助和“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标准,到2025年,困难老年残疾人生活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每户每年不低于2400元。

三是改善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推动落实托养服务机构扶持政策,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就业年龄段智力、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残疾人托养服务发展。

四是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率和保障水平,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五是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优待政策,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扩大覆盖范围。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生活垃圾处置优惠补贴政策和电信业务资费优惠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便利服务。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

六是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统筹考虑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

七是加强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残疾人保护。推动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更好保障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服务机构的安全保障、应急服务、消防安全能力建设。

八是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法规政策,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形式。

九是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开展残疾人就业促进专项行动。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灵活就业。统筹现有公益性岗位,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

十是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继续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优化残疾人就业服务。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

十一是改进残疾人就业服务,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的作用,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服务。

十二是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依法保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残疾人的平等就业权益。加强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坚决防范和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

十三是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保障签约医生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个性化服务。

十四是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完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 继续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提升康复服务质量,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十五是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推广安全适用的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增强优质康复辅助器具供给能力,推动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提质升级。

十六是强化残疾预防,落实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完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提升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期和儿童期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增强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意识。

十七是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坚持立德树人,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十八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在有条件的乡镇探索建立特殊教育班,强化就近随校就读,大幅降低巫溪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占比。

十九是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残疾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以基层残疾群众文化需求为导向,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

二十是加快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服务产业,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实施助残慈善项目,参与助残慈善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服务业。

二十一是加强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和行业管理,细化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设施建设、功能布局、施工规范、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流程、管理规范等标准要求,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统筹衔接和基层设施设备共建共享。严格规范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落实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实现“跨省通办”。

二十二是加快残疾人事业法治化进程,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定,促进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二十三是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用法守法专项行动。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服务,方便残疾人诉讼。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依法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拓展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十四是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摸清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底数,实施好家庭无障碍改造。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

二十五是加快发展信息无障碍,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普及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和自助公共服务设备无障碍。

二十六是营造社会扶残助残和残疾人自强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平等、参与、共享”文明理念,大力传播残疾人自强奋斗精神和全社会扶残助残风尚。

二十七是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推进残疾人服务设施科学布局、均衡配置,积极谋划残疾人托养、康复设施项目,争取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实现县域残疾人服务设施全覆盖。

二十八是促进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结合乡村建设行动,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

二十九是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县、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村(居)委会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支持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有序开展助残服务。

三十是发挥残疾人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从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等四个方面指出了“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30项重点任务,让残疾人生活更有保障、更有尊严、更有品质、发展环境更加友好。明确了实现各项目标任务的办法措施,并提出了“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计划实施的重点项目,包括残疾人社会保障、就业补贴奖励、就业服务、健康和康复服务、教育、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和信息化、无障碍等8个重点项目专栏、共60项重点服务项目。

五、保障措施

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工作合力、人才培养、责任落实、监测评估等6项保障措施。

六、解读部门及解读人

解读部门:五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解读人:安庆杰

联系电话:0552-505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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