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
“十四五”时期是五河县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全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健全生态文明制度,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实现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根据国家、安徽省、蚌埠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紧密衔接五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制定《五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本规划旨在更好的指导五河县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规划范围:五河县全部行政辖区,规划基准年:2020年,规划期:2021年—2025年。
目录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一)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十三五”时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五河县人民政府对保护与发展关系的认识更加深刻,“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落地见效、深入人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重大制度实施推动全县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发生根本性转变,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增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大环保格局逐步形成。全县上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深厚氛围,经济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依法排污、科学治污、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主体意识正在形成。生态文化、绿色消费、共享经济快速发展,全社会关注环保、参与环保、贡献环保的行动更加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日益成为社会主流风尚。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积极推进五河县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
(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总体顺利
截至2020年底,“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9项约束性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序时进度要求。我县2020年的PM2.5浓度为40ug/m3,比2015年下降30.9%,空气优良天数占比81.0%。2020年重点河流湖库4个监测断面,淮河、怀洪新河为Ⅲ类水质,天井湖、沱湖为Ⅳ类水质,水质状况总体良好,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量完成市下达任务。全县无劣V类水体。全县生态系统结构和格局基本稳定。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围绕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强化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措施,编制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调度督促任务落实。坚持科技治霾,完成大气污染成因源清单和源解析工作,积极响应蚌埠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与气象部门加强联合会商机制,根据需求,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力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十三五”期间,五河县积极响应并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饮用水源专项行动,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建立县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问题清单并定期调度推进,着力做好“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完成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分别与泗县、固镇县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对怀洪新河、南沱河、北沱河和沱湖水质、河流周边污染源等进行排查,同时在元集大桥、关咀大桥等点位设置联合监测断面,开展联合检测,数据共享,互通信息、互相协调,共同做好水质达标联防联控工作,共同治理水污染。积极防范和遏制水污染突发事件,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有序实施净土保卫战。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查,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成果按时上报,积极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全面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负面清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
稳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工作。加强运维机制建设,推广第三方运维模式,推进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发挥应有效益。
(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各项工作,精心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态环保宣教活动,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环保新闻和工作动态,营造了全县人民关注生态、保护生态的浓烈氛围。
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加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机构改革要求,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建设。注重人员业务能力培养。加强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增设1个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安装各类微型监测设备。加强地表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在南沱河泗河大桥增设水质自动监测站1座。全面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三个全覆盖”,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五)经济社会绿色五河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低碳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效
优化空间布局,关闭取缔“散乱污”企业。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单位GDP能耗,万元GDP用水量指标,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均满足市下达的约束性指标。
第二节 当前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十三五”期间,五河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环境保护形势依然较为严峻,还存在着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问题仍然存在
五河县内产业结构不优。虽然近年来通过退市进园、企业搬迁等加速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但仍然没有彻底改变产业结构存在的短板。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资源环境约束日益突出,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统筹协调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难度不断增大。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
“十三五”期间,五河县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但和人民群众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全县PM2.5和PM10防控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夏季臭氧污染日渐突出,加之外源性污染输入影响,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压力较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仍需要提升。土壤污染底数尚未完全摸清,土壤污染治理成本高、难度高、周期长,管控修复工作进展较慢。建成区规模快速扩张,挤占河湖岸线等生态空间问题较为突出,生态服务功能有所减弱。
(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尚不完善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尚未全面覆盖,早期建设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普遍存在设施老化、管网漏损及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农村居民房前屋后的黑臭水体问题依旧存在。
(四)生态环境治理尚不能满足新形势要求
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距离落地见效仍有差距,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未充分有效发挥。生态环境治理更多依靠行政手段,而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技术手段相对滞后。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治污内生动力,依赖政府监管被动开展污染治理的现象比较普遍。生态环境管理的责任体系和协同推进机制尚未健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程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下,五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难得的机遇与较大的挑战。
(一)机遇
一是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激励下,努力在安徽实现“更大作为、更大进展”中奋力争先进位,将促进五河县党委、政府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深化“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建设,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二是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普遍提高。随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逐步深化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深入推进,五河县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得到了普遍提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将为从源头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有利条件。
(二)挑战
一是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面临困境。受全球产能过剩、外资需求不振、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实现高质量发展面临较大挑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内生动力不足。随着末端治理减排空间收窄,环境治理边际成本持续上升,强化源头防治,走高质量发展道路,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策略,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全县转型升级发展较慢,传统产业提升、新兴产业培育不够,经济绿色化水平不高,生态环境改善面临源头动力不足。三是“新发展阶段”赋予新的历史使命。“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但距离党中央要求、人民心愿、美丽中国的目标差距较大,根据新形势和党中央要求,“十四五”时期增加了温室气体减排、碳达峰碳中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新的工作任务,对生态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五河县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及发展阶段性特征和新的任务要求,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坚持不懈、奋发有为,克服各种挑战,加快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转向质变,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奋力开创“美丽五河”建设新局面,为全面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五河县跨越发展新征程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控制开发强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推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绿色化、产业能源结构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统筹做好工作安排部署,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定力,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主线,不折不扣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带动全县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坚持问题导向、环保为民。始终做到保护为了人民、保护依靠人民、保护成果由人民共享,集中攻克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增加环境获得感。进一步激发全体公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全民行动体系。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持科学思维,采用科学方法,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做到精准定位、精准溯源、精准施策,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护,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损害追责,转变治理方式,强化绿色政策体系,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公众共同参与、行动有力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三节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实现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文明体系更加完善,“美丽五河”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常态,生态环境空间布局进一步得到优化,绿色循环产业体系全面形成,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环境公共服务实现全域均等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清。
第四节 指标体系
按照美丽中国建设要求,结合国家、安徽省、蚌埠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围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拟定规划指标包括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安全维护共四大类十七项主要考核指标,具体指标详见表2-1。
表2-1五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
类型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 现状值 |
2025 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
环境治理 |
1 |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 |
μg/m3 |
40.0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2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 |
81.0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3 |
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 |
50.0① |
75.0 |
约束性 |
||
4 |
地表水劣V类断面比例 |
% |
0 |
0 |
约束性 |
||
5 |
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
% |
0 |
0 |
预期性 |
||
6 |
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 |
% |
/ |
保持稳定 |
预期性 |
||
7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8 |
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比例 |
化学需氧量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氨氮 |
% |
约束性 |
|||||
氮氧化物 |
% |
约束性 |
|||||
挥发性有机物 |
% |
约束性 |
|||||
应对气候变化 |
9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10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比例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11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环境风险防控 |
12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13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
100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14 |
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 |
起/万枚 |
0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生态安全维护 |
15 |
生态质量指数(新EI) |
- |
/ |
稳中向好 |
预期性 |
|
16 |
森林覆盖率 |
% |
21 |
21.5 |
约束性 |
||
17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不降低② |
约束性 |
||
备注:①“十四五”期间五河县地表水国考断面由1个增加至4个,此处2020年现状值为4个国考断面的水质优良比例。②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目标值以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后公布的数据为基准。 |
第三章 主要任务和举措
第一节 加强源头治理,助推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三大结构优化调整
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力构建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产业体系,推动全县所有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在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积极培育壮大一批绿色产业龙头企业,提高绿色产业集聚度和综合竞争力。推动纺织服装、绿色食品和机械制造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一行一策”推进清洁低碳改造,促进传统产业“脱胎换骨”。加大落后低端产能减量化,依法依规推动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关停退出。严格环境准入标准,严控新增“两高”项目,大力推进存量“两高”项目节能改造。常态化开展“散乱污”整治,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开展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审核模式试点。持续推进现代化循环农业体系建设,调整优化农产品结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健康养老、文化创意、线上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
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突出综合交通优势,构建通道化、网络化、干支仓配一体化的现代物流体系。大力改善水运航道通航条件,完善五河县公共交通系统和换乘体系,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慢行系统建设,倡导公共交通、自行车、共享单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加快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机关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推进用地结构优化调整。严格落实五河县规划及园区规划,严控无序发展、粗放发展,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与规模。扎实开展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强化临时用地管理,加大力度盘活闲置、低效建设用地。强化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对产业布局的约束,引导产业向工业集聚区集中布局。大力实施建成区留白裸地增绿工程,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用于留白增绿。建设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严格保护森林、湿地(沼泽、滩涂、水域)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结合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保障合理的生态用地规模,不断扩大五河县蓝绿生态空间。
(二)积极主动应对气候变化
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积极落实安徽省及蚌埠市制定的碳达峰目标。统筹协调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能源结构优化调整、节能降耗、增加碳汇等工作,综合运用相关政策工具,持续推动达峰方案落实,鼓励开展碳峰值管理和碳中和发展研究。推动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并制定行动方案。实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开展二氧化碳排放控制专项行动,从“源头节能减碳”、“管理节能减碳”、“技术节能减碳”、“社会节能减碳”等角度落实碳排放控制措施,确保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约束性目标。严格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管,着力控制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建立健全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协同管理机制,推进企业低碳转型。
强化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建立常态化的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数据获取渠道和部门会商机制,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完善温室气体排放计量和监测体系,推动重点排放单位建立健全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台账登记制度,建立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能耗和温室气体一体化监测体系。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环境资源权益交易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鼓励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探索将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纳入环境统计体系,逐步将温室气体的排放监测、监督等纳入环境监测执法监督范畴。强化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开展规模化养殖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加强政策创新,构建减污降碳协同体系,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双降。
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支撑。将适应气候变化理念落实到五河县规划、建设与管理中。聚焦农业、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提升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强化供电、供热、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等保障系统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在极端自然灾害情况下的安全运行能力。加强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综合管廊建设,增强防洪排涝功能。加强森林、农田、湿地、矿山等区域生态修复和保护,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科普宣传,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韧性和可持续性。
(三)着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推进生产绿色化生态化。将“生态+”理念融入产业发展全过程、全领域,加快生产领域绿色化进程。大力发展源头减量、资源化、再制造等新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再制造产业化水平。大力实施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创建,推进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产品分销、运营维护和回收处置利用全过程绿色化。
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新动能。强化“三重一创”建设、科技创新等政策导向,对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产业新建项目、“专精特新”环保企业和首台(套)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研制和使用单位给予支持。聚焦系统节能、环境治理、固废资源化利用等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关键和核心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节能环保产业竞争力。
完善绿色发展制度体系。落实绿色生产和消费相关的法规、标准、政策,实施有利于推动绿色发展的价格、财税、投资等政策,扩大绿色产品消费。依法完善产品能效、水效、能耗限额、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实施能效、水效、环保“领跑者”制度。健全推行绿色设计的政策机制,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完善绿色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推动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
(四)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搭建绿色生活宣传体系。实施全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计划,依托六五环境日、低碳日、节能宣传周、无车日、地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活动,鼓励依托专业宣传机构和团队主导生态环保宣传,借助社会组织、第三方专家等多渠道,将生态环保宣传教育社会化、渗透化和立体化。
引导促进绿色低碳消费。构建绿色消费全民行动体系,深入开展反对过度包装、反对粮食浪费、反对过度消费行动,转变传统消费模式。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对获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的产品予以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大力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绿色建材、生物基可降解聚酯等绿色产品。
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通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力争到2025年,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广,通过宣传一批成效突出、特点鲜明的绿色生活优秀典型,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强化生态文明创建。对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综合调控、系统管理和长期监督,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纳入五河县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责任考核体系和年度绩效必考项目。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把生态文明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干部培训体系,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课堂、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示范创建工作。
专栏1 绿色低碳转型工程 |
(1)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五河县大型风光储一体化基地项目 |
第二节 践行“两山”理念,绘就美好五河生态新画卷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的生态环境空间治理模式。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三大功能空间,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实施“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三区三线”为核心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树立“三生”协调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五河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联动,推进生态环境空间网络化治理。
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安徽省以及蚌埠市“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强化空间管控,突出分类准入,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分类,精确划分各区块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提高生态环境基础数据的精细化、系统化水平。以“三线一单”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作为基本要求,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质量达标方案,逐步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促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在相关立法、专项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城镇建设、资源开发、重大项目选址、执法监管等方面,将“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加强协调性分析,不断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的硬约束和政策引领作用。
(二)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大保护
打造淮河经济带生态屏障。强化对淮河五河段、沱河等流域生态系统修复治理,突出抓好治污、治岸、治渔,推进上中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建设沿淮生态屏障。纵深推进“三大一强”专项行动,统筹规划淮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岸线资源。优化岸线空间和水体功能区划,科学修复水域岸线和河口、湖口湿地,实施生态河湖岸线、生态库塘、生态沟渠建设,持续提升岸线生态功能。加快淮河沿岸景观整治,重点推进淮河北岸滨河绿地景观、淮河沿线风貌整体设计、淮河沿线绿化、主城区淮河防洪交通生态景观工程建设。
持续完善区域生态空间格局。综合生态资源及潜在资源要素分布,明确生态修复与保育等重要生态区域,打造山水织网、绿网穿梭的生态景观,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
切实保障生态保护红线安全。扎实做好全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按上级要求适时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立标工作。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核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水平。依托安徽省与蚌埠市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成果,加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功能、性质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控,积极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
(三)系统修复自然保护地与保护生物多样性
加强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管理。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建立自然保护地分区管控和分级管理体制,努力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并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落地。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区内采矿(石)、采砂、采伐、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未经许可的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落实管理责任,切实解决各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高标准完成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开展常态化监控,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科学确定各类湿地功能,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推动划定落实湿地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的开发管控制度,加强全县湿地保护与恢复。强化面积小破碎化的湿地保护,设置界桩、标牌,扩大湿地保护面积,提高湿地保护率。
全面提升国土绿化水平。深入实施“林长制”,健全“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协同推进机制,持续提升林业治理能力和水平。稳步推进五河县绿化建设,完善五河县生态绿化景观系统,建设和保护绿地生态群落。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全县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地调查与评估,逐步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观测体系。强化自然保护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和修复生物生境和栖息地。全面打赢淮河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科学开展增殖放流,逐步恢复水生生物资源量,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坚持公众保护与专业保护、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常规性保护与抢救性保护、人工繁育与科学利用相结合,重点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种质资源、古树名木、天然林,有效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多样性。加强外来物种管控,构建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与预警体系,对严重威胁生态系统的外来入侵物种及时采取防控和治理措施。
(四)促进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打造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以各类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农业公园等为重点,统筹谋划生态旅游资源,创新发展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以及户外运动、健康养生等幸福导向产业。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对全县“山水林田湖草”进行生态产品功能调查,建立生态产品清单数据库,准确掌握生态产品的功能类型、空间分布、数量和质量等资源信息。制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范。建立科学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适时推动成立市场、社会机构与政府三者合作的生态产品管理平台,对生态产品进行统一的规划利用和经营管理。探索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积极构建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碳排放权等环境配额交易体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水环境资源双向补偿、生态红线保护及转移支付制度,打通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制度通道。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实行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电力、绿色采购等激励性政策,深化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专栏2 绿色低碳转型工程 |
(1)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矿山修复治理 (2)生态廊道建设:沱湖湖滨带建设与修复工程 (3)重要湿地保护和建设:马拉沟人工湿地建设工程 (4)生物多样性保护:怀洪新河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
第三节 突出三个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打赢升级版蓝天保卫战
1、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推进大气污染解析及空气质量达标。通过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手段,深入研究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作用机理,形成污染动态溯源基础能力,制定“一城一策、对症下药”有效措施,为大气污染有效防控提供决策依据。落实五河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围绕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确定分阶段战略任务,依照规划要求落实并动态管理达标规划实施进程,适时开展达标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评估与修订工作。到2025年,PM2.5浓度完成市下达目标,O3浓度力争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制定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明确控制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考虑细颗粒和臭氧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时分区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聚焦生产生活、机动车、扬尘等领域,强化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措施,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实现PM2.5和O3污染协同控制目标。
2、深化工业废气污染治理
综合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构建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充分利用在线监测数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针对五河县三大主导产业纺织服装、绿色食品和机械制造中的重点企业,切实加强生产过程中封闭储存、密闭运输、系统收集,严格控制物料(废料)储存、装卸、破碎、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
突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落实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完善“源头-过程-末端”治理模式,推行基于反应活性的VOCs减排策略,实施“一行一策”、“一企一策”精细化治理。重点推进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工业行业VOCs污染减排,强化设备密闭化改造,全面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推动末端治理设施提档升级,强化末端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
3、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
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持续开展老旧车辆淘汰工作,逐步淘汰国三排放标准的混凝土车辆、渣土运输车、环卫车辆。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强化在用车辆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推进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开展燃料油品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油品储运销和移动源排放达标工作,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逐步实现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内的高污染车辆清零。推进废气排放不达标的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淘汰报废,建成区内的其他企业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移动源监管范畴,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安装和联网。
开展船舶废气污染治理。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提前实施第二阶段排放标准,严禁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鼓励船舶进行发动机升级或尾气处理,通过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
4、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深化城乡扬尘污染管控。加强五河县建成区扬尘网格化管理,开展降尘量监测,实施降尘考核。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动态更新机制,落实施工“六个百分百”要求,推广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实行渣土车全密闭化运输,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加强码头、货运车站等地装卸作业、物料堆场以及搅拌站扬尘防治。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加强露天矿山扬尘整治。
强化社会面源污染防控。推进餐饮业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确保餐饮企业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并达标排放,依法查处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健全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建筑装饰、干洗等生活源VOCs排放的治理与管控。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适时扩大禁放区域,加大违规燃放处罚力度。加强农业秸秆、清扫废物、园林废物等露天焚烧的环境监管,持续抓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充分运用“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巡查暗访,督促各地严格落实责任,加大禁烧力度。
5、加强区域协作和重污染天气应对
健全大气污染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调度机制,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综合运用用电监控、重点源在线监控、网格化监测系统、走航监测、遥感遥测等先进手段,结合现场督查,进行强化调度、快速响应、实时指挥、综合决策,科学、精准、依法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深入摸排涉气企业及涉气生产工序,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明确不同应急等级条件下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加强政企协商、沟通对接,落实有效管控措施,实现污染缩时削峰。
完善区域间协作机制。坚持属地管理与区域共治相结合,加强沟通协调,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纵向和横向联动。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信息通报机制,以及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协商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整合和利用住建、城管、公安等部门力量,实行跨区域联合行动,确保区域管理无死角、无漏洞。
专栏3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
(1)扬尘污染治理:道路扬尘治理项目 (2)汽车尾气污染治理:柴油货车禁行区域尾气监测抓拍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 |
(二)统筹推进“三水”治理
1、深化水环境整治
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推深做实河湖长制,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压实河湖长水环境监管和水环境质量改善的责任。建立“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明确控制断面水质保护目标,现状水质良好的断面、水体要防止发生退化,现状水质不达标的断面、水体逐一制定达标方案,实施水环境精细化管理。在确保防洪排涝安全的前提下,强化汛期水污染防控,防范汛期水环境恶化。
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实施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整治方案,深入开展淮河、沱湖、天井湖、怀洪新河等主要水体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测和人员现场勘查,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应查尽查,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建立完善的入河排污口名录。按照“一口一策”推进整治,对造成入河排污口超标且经整治仍不能稳定达标的工业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关停搬迁。实施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控安装联网,确保入河排污口稳定达标。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企业超标排放和暗管偷排行为。
巩固工业污染源治理成效。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减少源头水污染物产生。全面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深入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工作,强化对涉水排放工业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深化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加强企业排水管理,试点开展“一企一策”治理提升,严格监管排污行为。
突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持续开展提质增效行动,推进五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补足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改、扩建,稳步推进五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等工程建设。以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全面排查五河县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情况,完善截流纳管。积极推进市政排水管网排查整治,详细排查雨污管网混接、错接、渗漏问题,逐步开展雨污分流、管网修复工作。
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地。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面清理水源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水源地视频监控系统,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和预警,动态掌握水质和风险状况。制定水源地保护方案,建立水源地长效管护机制,对饮用水水源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作,完善水源地保护应急措施,落实应急物资保障,提升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加强备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构建水源地应急体系和供水突发事件处置体系。
2、强化水生态维护
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按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的原则要求,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围绕水环境存在恶化趋势、生态脆弱的水体,以国控断面汇水范围为控制单元,加快推进过载和污染河湖治理与修复,全面完成沱湖、天井湖、怀洪新河、樵子涧等主要水体水库的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落实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持续推进退渔还湖、退耕还湖等工作,提升河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施护坡生态化改造,建设氮磷拦截、曝气充氧等生态工程,增强河流自净能力,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活动,持续巩固岸线清理整治成效,严厉打击筑坝围堰等生态破坏行为。全面推进生态河湖行动,建设一批“五好河道”、“生态河道”,积极争创“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湖。
切实保障河流生态流量。积极开展重点流域生态流量(水位)基础研究工作,梳理河流生态用水底线,确定河流生态流量(水位)。加强全县地表水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强化河湖生态补水,增强河湖生态基流,改善水生态环境。统筹生态流量(水位)底线及闸坝、水库调度管理等相关要求,制定生态流量底线保障方案,初步建立生态流量监测、评价与保障机制。
系统推进城乡水系综合治理。持续开展五河县内河综合治理,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活水循环等措施,杜绝已达标水体返黑返臭。深化落实河道水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实现长治久清。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推进农村生态塘库、生态沟渠建设,促进农村河湖塘渠天然生境恢复。
3、集约节约水资源
加强水资源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强化水资保障能力,着力构建“淮河干流为主水源地、多水源地互补”的供水格局。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用水指标刚性约束,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抓好工业节水,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
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以高耗水工业技术改造、工业绿色发展、清洁生产为重点,促进废水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积极推动开展中水回用规划,加强重点企业、工业园区中水回用,鼓励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中水厂。推进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鼓励将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分散处理设施尾水以及经收集处理后的雨水用于生态补水、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
专栏4 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
(1)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五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2)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蚌埠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站扩建项目 (3)河湖水生态维护与管理:五河县入河污染拦截与生态修复工程;怀洪新河水生植物恢复工程;五河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期)-清淤工程(试验区);沱湖东岸支沟渠治理工程;五河县樵子涧水库除险加固及改造提升工程;沿淮洼地治理项目;淮河干流五河县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资金余额影响处理工程;怀洪新河灌区工程(涉及五河县东刘集、小圩、申集、双忠庙、武桥、浍南和临北等乡镇);蔡湖大沟清淤疏浚工程;沱湖新开沱河闸上水生植被重建与生态恢复工程 (4)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管理:蚌埠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再利用研究项目 |
(三)实施升级版净土保卫战
1、加强土壤污染系统防控
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加强空间布局管控,将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进一步完善并优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经信、住建等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建立各部门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清单。探索建立工业产业调整、退城入园等过程中的土壤污染预防和再开发利用监管机制,实现企业规划布局、退出、调查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再开发利用准入等全过程有效监管。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历史遗留废渣、废水排查整治为重点,建立规范化考核机制,提出具体治理任务和措施,切断污染物进入土壤链条。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向未利用地、荒地、废弃矿井、滩涂等环境非法排污的违法行为。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省、市、县统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点,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定期更新发布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督促重点监管单位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例行监测等法定要求。将重点单位防治土壤污染法定义务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动重点单位将防治土壤污染贯穿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对已查明用地土壤严重污染的重点单位,应督促落实必要的污染源隔断、污染区域阻隔等风险管控措施。重点单位应结合生产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改造提升,同步实施物料和污水输送管线架空、车间和固废贮存场所防渗改造、重污染区域土壤修复。
2、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根据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农产品检测等,动态调整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机制。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安全利用类农用地集中的区域,制定实施超标农用地安全利用方案,推广应用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持续推进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重点风险因子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受污染耕地污染成因排查。实施农田“断源行动”,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计划。
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升土壤有机质,开展耕地土壤酸化治理,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开展农业生产过程中投入品、灌溉用水等质量控制,积极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推进耕地土壤污染修复试点,以镉污染耕地为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典型受污染耕地,在切断重金属等污染源头的前提下,推进以降低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为目的的修复试点工作。
3、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全面掌握土壤污染状况、污染地块分布以及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情况。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确定污染地块的风险等级,污染地块名录实行动态更新。加强建设用地在规划许可、土地流转、治理修复、施工许可等环节的管理,探索建立拟再开发利用工矿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提前调查制度。依法督促有关工业腾退土地开展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对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在完成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前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无关的项目。强化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将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企业及时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腾退土地土壤污染防治,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
有序实施土壤污染修复。以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强化修复工程监管,推广绿色修复理念,重点防止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和修复过程中产生异味等二次污染。加强同高水平科研院所合作,强化“治土”科技支撑,推行“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进一步拓宽土壤修复融资渠道,建立高风险企业土壤修复准备金制度,鼓励PPP等模式参与污染场地环境治理工作。推进开展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工作。
4、协同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根据全市部署,进一步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数据报送制度。推进工业集聚区、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矿山开采区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摸清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建立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清单。推进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地下水修复工程。
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加强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釆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的防渗情况排查和检测,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强化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确保“十四五”期间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专栏5 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
(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项目 |
(四)深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推进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
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积极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四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加大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站的改造力度,推进建成区形成各具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推广“生态美超市”,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系统,进行资源化处理。探索开展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推广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支持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鼓励区域共建共享焚烧处理设施,配套建设飞灰处置设施。积极倡导“光盘行动”,规范全县餐厨垃圾收运流程,探索开展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严格环境准入管理,从严审批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强化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围绕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化工废渣等,推广先进适用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和一般工业污泥综合处置能力,推进一批污泥资源化处置项目落地。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因地制宜开展废旧塑料、废旧纺织品、废旧橡胶轮胎等循环再利用。完善全县工业固体废物收运处理体系,建立固废资源信息交换平台,全面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造技术,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鼓励就地就近回用,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设施,形成与五河县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建立统一的建筑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全程监管建筑垃圾产生、收集、中转、运输、分拣、处理处置等全过程,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绿色化。
加强废塑料污染治理。全面实施“新版限塑令”,依法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持续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创新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包装“减塑”。常态化开展河湖水域、岸线、滩地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
2、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控
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组织危险废物环境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查清涉危单位生产经营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环境风险隐患,精准掌控涉危单位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接收、利用、处置等情况,健全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台帐,探索建立全过程闭环管理系统。强化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创新采用大数据分析和产废数量核查等措施,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
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遵循服务当地、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和控制发展的原则,着重推动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淘汰落后和升级改造等工作,有序发展新增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加快优化区域布局、调整处理类别,着力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开展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移试点,确保“十四五”期间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
3、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处置体系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强化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严禁混合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严禁混放各类医疗废物,加强对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等一般医疗垃圾的回收利用管理。积极推行医疗废物在线申报登记和电子转移联单,到2025年,医疗废物申报登记率、执行电子转移联单率均达到100%。严厉打击医疗废物非法买卖等行为,建立医疗废物特许经营退出机制。
补齐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短板。全面摸查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转运、处置情况,推动全县尽快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实现医疗废物应收尽收,确保及时、高效、科学、规范处置。因地制宜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升重大疫情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区域医疗废物协同与应急处置机制,将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作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资源。
(1)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上海电气(五河)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污泥及一般工业废弃物焚烧项目; (2)餐厨垃圾处置:五河县餐厨垃圾处置中心 (3)生活垃圾分类转运:五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中心 |
(五)持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优化五河县功能布局。合理布局商业区、科教文卫区、居住区、工业区分离,优化调整现有营业性娱乐场所布局,引导房地产开发远离主干道。推进工业企业逐步搬离居民集中区,合理布局工业区与居住区,保证工厂企业等噪声源与居民住宅的有效隔离,避免五河县发展过程中出现新的厂居混住矛盾。
强化区域噪声管理。一方面,深化社会生活噪声控制,加强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隔声与减震管控,严格要求娱乐场所按规定时限营业;加强环境噪声执法检查,对于排放噪声超过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开展限期治理。另一方面,控制建筑施工噪声,开展“绿色施工”创建工作,提倡使用工艺先进、噪声强度低的建筑施工机具,加强夜间与特殊时段噪声管理,切实降低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率。
严格控制交通噪声。一方面,加强道路和机动车管理,逐步淘汰和更新高噪声公交车辆,合理规划运行路线和时间。加强机动车量管理,在噪声敏感区域内继续实行分时段分路段车辆“禁鸣”,限制大型货车行驶。推广使用低噪声车辆,严格控制机动车数量增长过快。
第四节 改善农村环境,推动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一)优化调整农业结构
优化农业空间布局。优化调整种养业的空间布局及其内部结构,拓展农业生态功能。统筹布局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形成区域布局合理、推进机制联动、示范项目集聚的局面。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向现代生态农业园区、农产品优势集聚区集聚,提升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推进种养、养殖、农产品加工、生物质能、旅游康养等循环链接,鼓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科学布局种养产业、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收集处理、沼气工程、沼液配送利用、有机肥加工等配套服务设施,整体构建循环利用体系。
推进农业产业生态化。以绿色投入品、节本增效技术、生态循环模式、绿色标准规范为主攻击方向,全面构建高效、安全、低碳、循环、智能、集成的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推进全县农业产业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绿色有机种植和生态健康养殖,推广设施生态农业、观光生态农业、生态畜牧、生态渔业等模式,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水平。修复和完善生态廊道,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建设健康稳定田园生态系统。
(二)强化农业污染治理
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施增效。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和替代使用,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探索与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有机结合。加强新型肥料产品示范与推广,因地制宜推进化肥机械深耕、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统配统施、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加强对土壤中农药残留的监控,提高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预警能力。力争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10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
强化畜禽与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强化县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合理分配耕地畜禽承载。严格落实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在畜禽养殖区全面建设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设施,大幅降低畜禽养殖污染排放强度。开展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专项整治,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防止有害物质通过畜禽废弃物进入农田。加强水产养殖全过程管理,推进养殖尾水实现有效处理,禁止直排入河湖。全面推进生态健康养殖,积极推进池塘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大水面生态养殖、鱼菜共生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到2025年底,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90%,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
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禁止生产和使用厚度低于0.01毫米的地膜,积极推进可降解膜的示范应用,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农膜的行为。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回收,落实农膜回收优惠政策,因地制宜设置废弃农膜回收网点,支持建设废弃农膜回收加工企业。推动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落实回收责任,健全完善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长效机制。到2025年,全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0%,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
强化秸秆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和扶持农机服务合作社,鼓励引导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源,促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构建秸秆利用补偿制度,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推进秸秆利用长效化运行。重要河道和水源保护地周边全部采取秸秆离田收储,减少秸秆还田造成污染水体。
(三)全面整治农村环境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六整治六提升”的要求整治规划布点村庄,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河道沟塘,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绿化美化水平、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道路通达水平、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村庄环境管理水平。按照“三整治一保障”的要求整治非规划布点村,整治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河道沟塘等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减量优先、鼓励分类、城乡统筹、综合治理”的要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鼓励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持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推广借鉴黄山市“生态美”超市。实施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向临近的乡镇和行政村延伸覆盖,推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鼓励采用第三方托管运维管理模式,聘请有资质的运维管理单位对农村和乡镇环保基础设施进行管理。
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的思路,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制定农村黑臭水体试点工作计划,综合运用截污治污、水系沟通、堤坝护理、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道保洁等措施,对目前已上报国家、安徽省、蚌埠市的农村黑臭水体率先开展治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建立城乡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到2025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启动,形成可复制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
(四)开展全域美丽乡村建设
加强农村环境管理。建立健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统筹协调机制,制定农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护制度、监督制度,促进农村环境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加强农村基层环保队伍建设,适应环境网格化监管需求。加大五河县财政对农村环保资金的投入力度,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资捐建方式支持农村环境整治。
打造美丽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自然村“厕所革命”,重建重管,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与农户参与相结合的管护机制,巩固和扩大农村改厕工作成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深入开展“五清一改”,着力引导农民养成卫生健康生活习惯,建立健全村庄保洁机制。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推深以点连线、以线带面,在中心村建设的基础上,发挥中心村带动自然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美丽乡村片区打造、融合发展。
专栏7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程 |
(1)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五河县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项目;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五河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3)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 |
第五节 强化风险防控,坚守环境安全底线不动摇
(一)完善生态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
以“台账”管理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台账”管理制度,以涉危化品企业、涉危废企业等单位为重点,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加快实现存量隐患清零,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充分认识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源头控制,强化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事故“零发生”。
加强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推动开展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识别与排查,建立生态环境风险源企业清单,探索绘制生态环境健康风险分布图。研究提出环境健康风险防控措施,开展公民环境与健康科普宣传,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融入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工作经验。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与健康调查评估,积极争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工作。
(二)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对变电站、广电、雷达设施设备、移动通讯基站的电磁辐射监测,确保电磁辐射平均水平不超过国家限值。加强涉辐射建设项目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射性物质使用、运输、贮存等环节安全。进一步完善放射性废物管理,确保放射性废物完全受控、安全处置。实施放射源安全行动计划,开展固定放射源在线监控建设,建立健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化体系。健全全县核与辐射安全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职责,构建多部门协调共管局面。
完善核与辐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对本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及落实,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完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体系,强化辐射工作单位防控意识,加强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继续保持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处于低位,努力确保不发生放射性污染事故。
(三)提升环境应急管理水平
健全环境应急指挥体系。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环境应急响应机制。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与修编工作,加强预案之间的衔接,推进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构建环境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机制,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公安、消防、水利、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气象等跨部门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有效整合和共享应急资源,提高联合协调行动和快速处置能力,真正实现统一调度、单位联动、资源共享、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加强与周边各区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交流与合作,共同提升应对和处置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整体水平。
完善环境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结合综合执法改革,配足配强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在乡镇配备专人负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网格化管理。加强企业和园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推动区域环境应急物资装备统筹共享。
推进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拓展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监测等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依托水处理、危废利用处置、环境检测等环保技术企业,发展培养一批第三方应急处置专业队伍。支持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库。
完善环境应急预警平台。推进工业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系统建设,逐步建设涵盖自然保护地、地表水监测断面、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的预警平台,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及响应、处置能力。
第六节 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
(一)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1、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进一步明确环境治理责任。县委、县政府对全县环境治理承担总体责任,全面谋划和实施重大举措,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制定实施县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健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领导机制,完善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落实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工作机制。
统筹强化目标评价考核。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衔接国家、安徽省、蚌埠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合理设定目标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符合实际、体现特色的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在县委综合考核、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2、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全面依法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加快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实现排污单位持证排污。强化证后监管,依法妥善衔接排污许可、总量、监测、执法、环统、环境保护税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关系,实现“一证式”管理和部门信息共享,确保依法监管、严格执法。加强落实企业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制度,进一步落实持证排污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
加快生产服务绿色化。以激发绿色技术市场需求为突破口,加快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金介”深度融合的绿色技术创新制度。推进绿色制造,引导和支持企业创建绿色工厂,推出绿色设计产品等,促进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开展工业节能监察,深化实施工业领域节能环保提升行动。
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坚持执法、守法并重,推进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落实。督促排污企业加大工艺技术和环境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投入,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使用监测设备,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数据真实有效,坚决杜绝造假。推行环保“领跑者”制度,有效激励企业自主提升环境绩效。
强化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排污企业应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实行环境监测、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年度计划。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3、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强化社会监督。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健全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修改完善有奖举报办法。鼓励新闻媒体曝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等,引导符合规定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通过开展环保技能大比武、志愿者环保公益行动等,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环境治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其依法有序参与环境监督。
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育培训内容,广泛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建立生态环境新媒体宣传联动机制。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等主体宣传,选树“最美生态环保铁军人物”。
4、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完善监管体制。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整合相关部门责任,充实加强执法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强化基层生态环境监管,加强乡镇环保监管力量。
多举措提升监测能力。以“智慧环保”为抓手,完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扎实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
加强司法联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设。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起诉力度,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制。
5、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清理取消各类限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环境治理市场竞争的规定,深化“四送一服”活动,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坚决减少恶性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确保环境治理市场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健全价格收费机制。坚持“谁污染、谁付费”,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严格落实重点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完善差别化水价政策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
6、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联席会议制度,将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分记录,并依托“信用安徽”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同时作为公职人员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建设。协同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及时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推送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逐步推行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环境信息互通机制。
(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1、加强环保铁军队伍建设
加强县级环保机构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环保队伍,综合考虑各五河县所辖面积、人口、监管企业数量等因素,加强全县环保人员力量,以适应新形势下环境管理的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监察执法、应急、核与辐射等专业人才培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与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联合开展科研项目培养基层环保人才,并通过建立特聘专家、环保管家、项目合作、兼职等灵活的用人机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解决业务难题,承担专项工作,培养工作团队。加强党风建设,全面树立“快、准、严、细、实”的优良作风,打造思想过硬、作风过硬、本领过硬、纪律过硬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队伍。
2、构建立体化环境监测监控网络
协调落实省、市、县(区)三级联网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形成与环境质量预测预报、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相匹配的支撑能力。结合区域布局和工作需求,组织开展县级环境监测站基础能力建设,承担全县环境监测任务。建立健全环境质量、污染源、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弥补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后地方环境监测能力短板。建设完善视频监控网络及无人机综合管控网络,强化重要生态空间的监控监管。完善监测监控技术体系,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强化监测监控质量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推进监测数据智慧应用。协助完成和优化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完善涵盖大气、地表水(含水功能区和农田灌溉水)、地下水、饮用水源、土壤、温室气体、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以及五河县和乡村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增设颗粒物组分、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污染物、土壤和地下水风险地块等监测点。统筹构建污染源监测网络,构建覆盖固定源、入河排污口、移动源、农业面源的全方位污染源监测格局,加快推进污染源监测监控一体化,为许可证管理和环境监管提供支撑。
3、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
加强执法监管,依法行使执法职能,实施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线上+线下”等制度,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制度、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鼓励环境守法,提高执法效能。强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按照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培训计划,做好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初任培训和轮训工作,确保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力争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县生态环境执法干部系统或专项培训,并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等活动,全面提升全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4、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方式
建立“网上生态环境议事厅”。深化环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结合“环企直通车”行动,探索建立“网上生态环境议事厅”,逐步提升议事层次,议事内容从解决市场主体具体困难,向“帮扶+政策”建议、制度创新、资源及资金支持、专家环境问诊等方面拓展。
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支持第三方治理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创新,加强政策扶持和激励,不断提高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推行“环保管家”服务模式。在全县范围推行“环保管家”,建立健全县(园区)、乡镇(工业集中区)和重点企业(行业)“环保管家”体系,推动区域环境问题排查、环境隐患整治,实施清单式管理,不断压实生态环境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完善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建设。升级改造现有数据资源中心,整合局内各业务应用平台及数据孤岛,实现空气质量、水质、固废、土壤、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生产企业、工地等数据互联互通。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着力解决跨委办局数据共享问题,形成全县生态环境一张图,基于时空可视化,宏观展示分析全县生态环境态势。
(三)推动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推进流域水环境协同治理。积极探索开展水资源保护跨区域协作,争取实现联勤联动、共同监测、共享信息。推进建立“联合河长制”,推动跨省界河湖的联防联治工作。重点围绕跨界水体污染展开联合执法,共同制定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方案。深化跨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贯穿上下游、干支流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推进区域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推进大气环境监测数据共享,落实国控自动监测站点实时监测数据,通过国家、安徽省大气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平台与长三角区域内省(市)实时共享。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协同推进区域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车辆、船舶等流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统一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标准,携手完成环境质量保障任务。
全面深化固废危废协同管理。加强长三角区域固废危废联防联治,落实《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强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区域间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控固废危废非法跨界转移。健全固废危废信息化监管体系,强化跨区域转移监管,探索建立跨区域固废危废处置补偿机制。
探索打破政策制度的行政分割束缚。牢固树立“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主动参与长三角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合肥都市圈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综合治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加强与上下游毗邻区域生态环境协同管控,共同开展毗邻工业园区、农业面源、船舶等专项治理,共同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完善区域环保联合执法互督互学长效机制,针对区域共性环境问题,开展相关互督互学研讨。积极探索统一规划、统一规则、统一建设、统一协调的“四位一体”新机制,强化规划、标准、监测评价、执法监督等方面协同统一,避免产业转移中的简单污染搬迁,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一致化,建立社会共治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专栏8 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工程 |
(1)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怀洪新河水环境预警平台建设工程 |
“十四五”期间,围绕规划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计划安排八大类28项重点工程,主要包括绿色低碳转型工程(1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4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2项)、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13项)、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工程(1项)、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3项)、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程(3项)、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工程(1项),规划重点工程概览见表4-1,重点工程汇总详见附表3。
表4-1 五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概览
工程类别 |
重点工程项目 |
绿色低碳转型工程 |
(1)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五河县大型风光储一体化基地项目 |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1)矿山修复治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2)河湖缓冲带建设:沱湖湖滨带建设与修复工程 (3)重要湿地保护和建设:马拉沟人工湿地建设工程; (4)生物多样性保护:怀洪新河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
(1)扬尘污染治理:道路扬尘治理项目;柴油货车禁行区域尾气监测抓拍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 |
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
(1)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五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2)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蚌埠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站扩建项目 (3)河湖水生态维护与管理:五河县入河污染拦截与生态修复工程;怀洪新河水生植物恢复工程;五河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期)-清淤工程(试验区);沱湖东岸支沟渠治理工程;五河县樵子涧水库除险加固及改造提升工程;沿淮洼地治理项目;淮河干流五河县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资金余额影响处理工程;怀洪新河灌区工程(涉及五河县东刘集、小圩、申集、双忠庙、武桥、浍南和临北等乡镇);蔡湖大沟清淤疏浚工程;沱湖新开沱河闸上水生植被重建与生态恢复工程 (4)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管理:蚌埠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再利用研究项目 |
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
(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项目 |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 |
(1)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上海电气(五河)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污泥及一般工业废弃物焚烧项目; (2)餐厨垃圾处置:五河县餐厨垃圾处置中心 (3)生活垃圾分类转运:五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中心 |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程 |
(1)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五河县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项目;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五河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3)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 |
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工程 |
(1)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怀洪新河水环境预警平台建设工程 |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任务落实、统筹协调、资金筹集等方面核心作用,形成整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五河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决策部署,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大政协和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
五河县政府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主体意识,完善县生态环境分局统一监管、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水利、交通、城管、林业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体制,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2021至2025年要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逐年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年度目标、治理项目、责任分工及资金保障措施,并依据年度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三)加大资金投入
五河县政府应将生态环境保护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拓宽投入渠道,逐年加大投入,争取财政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支出的增幅高于经济增长速度。积极争取省级环保引导资金,支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银行等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积极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增加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投入。
(四)加强考核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与动态修订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找出存在问题,提出需要调整的规划内容或对规划进行修订的建议。构建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每年对照目标任务考核,在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考核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规划任务完成较好、成绩突出的有关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未通过考核的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
(五)深化公众参与
尊重和保障公众的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构建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制定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计划,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平台以及微博、微信新媒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宣传,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素养,形成绿色生活方式。依法推进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回应群众关注的环保热点和焦点问题。建设政府、企业、公众三方对话机制,搭建公众参与和沟通的对接平台,推进公众在环境法规和政策制定、环境决策、环境监督、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宣传等方面的参与力度。建设公众信息交流互动系统,完善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制度。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机制,推动公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务。积极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咨询服务、环境违法监督和法律援助等活动,充分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化解环境矛盾与纠纷的作用。
附表1 五河县PM2.5年均浓度目标表
行政区划 |
2020年现状(μg/m3) |
2025年目标(μg/m3) |
2035年目标(μg/m3) |
五河县 |
40 |
依据市下达目标任务确定 |
35 |
备注:表中均为实况数据,2025年目标值设置参考《蚌埠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9-2030年)》,2035年目标值设置参考《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蚌埠市“三线一单”》。 |
附表2 五河县各国控考核断面水质目标表
序号 |
断面名称 |
所属流域 |
所在水体 |
所在区县 |
断面属性 |
2020年现状 |
2025年目标 |
2035年目标 |
1 |
关咀 |
淮河流域 |
沱河 |
五河县 |
十三五国考断面 (原考核宿州) |
Ⅳ |
Ⅲ |
Ⅲ |
2 |
五河 |
淮河流域 |
怀洪新河 |
五河县 |
十三五国考断面 |
Ⅲ |
Ⅲ |
Ⅲ |
3 |
沱湖湖区 |
淮河流域 |
沱湖 |
五河县 |
十四五新增国考断面 |
Ⅳ |
Ⅲ |
Ⅲ |
4 |
天井湖湖心 |
淮河流域 |
天井湖 |
五河县 |
十四五新增国考断面 |
Ⅳ |
Ⅳ |
Ⅲ |
备注:表中2025年和2035年水质目标设置参考《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蚌埠市“三线一单”》。 |
附表3 五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汇总表
类别 |
工程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投资概算(万元)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一、绿色低碳转型工程 |
|||||||
(一) |
能源结构 优化调整 |
1 |
五河县大型风光储一体化基地项目 |
光伏容量2000MW,风电950MW,储能300MW/300MWh。 |
908850 |
2025年 |
五河县政府 |
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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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矿山修复治理 |
2 |
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完成“十四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整治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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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
五河县政府 |
(二) |
河湖缓冲带建设 |
3 |
沱湖湖滨带建设与修复工程 |
在现有沱湖护堤林的基础上,对部分宽度不够、未覆盖区域进行补种,补种面积23万m2,形成沱湖环湖护堤 林闭环;对沱湖湖滨带外来入侵植物清理。 |
2000 |
2025年 |
五河县政府 |
(三) |
湿地保护和建设 |
4 |
马拉沟人工湿地建设工程 |
在东刘集镇马拉沟入沱湖处建设马拉沟人工湿地,建设面积100亩。 |
100 |
2025年 |
五河县政府 |
(四)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5 |
怀洪新河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
依托怀洪新河太湖新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推进干流禁捕区设置,加强增殖放流,成立专门执法队伍,打击非法捕捞。投放鲢鳙鱼和螺蚌等滤食性水生动物,调节河流生态系统结构,增加生物多样性。 |
100 |
2025年 |
五河县政府 |
三、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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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扬尘污染治理 |
6 |
道路扬尘治理项目 |
增加机械化洒水保洁车辆和设备,提高全县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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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
五河县政府 |
(二) |
汽车尾气污染治理 |
7 |
柴油货车禁行区域尾气监测抓拍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 |
在餐饮企业装设油烟监控仪器的同时加装油烟浓度传感器,同步对接油烟监测平台,通过无线通信方式收集餐饮企业监控信息。 |
100 |
2025年 |
五河县公安局 |
四、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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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 |
8 |
五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
在城关镇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2万m3/d,新建管网22.3km。 |
25800 |
2022年 |
五河县政府 |
(二) |
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 |
9 |
蚌埠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站扩建项目 |
扩建一套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100吨/天。 |
1787 |
2021年 |
五河县政府 |
(三) |
河湖水生态维护与管理 |
10 |
五河县入河污染拦截与生态修复工程 |
对玉带河、张家沟等主要支流及河汊沟滨等开展生态修复,拦截入河污染物。在入河支流两岸开展水生植物恢复,构建河流河滨污染拦截缓冲带共计5km,在河口区建设污染拦截前置库工程,总面积约2万m2。 |
2000 |
2025年 |
五河县政府 |
11 |
怀洪新河水生植物恢复工程 |
对怀洪新河121公里干流大堤内侧的违建池塘、耕地等进行清除,在水面较宽、水流较缓、滩涂平坦的区域适合开展水生植物恢复,提升河道自净能力。预计违建拆除面积60万m2,水生植物自然恢复100万m2,人工恢复10万m2。 |
1000 |
2025年 |
五河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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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五河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期)-清淤工程(试验区) |
从关咀大桥上游樊吴大沟处开始清淤,清淤长度约4.5km,清淤宽度约200m,清淤平均深度约为1.3m,清淤高程10.2m-10.6m,清淤量总计约135.51万立方米。同时新建排泥场围堰工程2处;余水处理工程,绿化工程和弃土区复耕。 |
6525.04 |
2022年 |
五河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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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沱湖东岸支沟渠治理工程 |
要内容包括疏浚扩挖排水沟、新建或重建涵桥、新建控制闸、重建渡槽、新建跌水、新建泵站枢纽工程。 |
5000 |
2025年 |
五河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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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五河县樵子涧水库除险加固及改造提升工程 |
主要建设内容为溢洪渠加固、渗漏断面锥探灌浆、新修溢洪渠渠顶防汛道路、岸线整治、水库拥堵段清淤等工程 |
15000 |
2025年 |
五河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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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沿淮洼地治理项目 |
三冲大沟疏浚、三冲排涝泵站扩建,郜湖大沟和安淮泵站引河疏浚、安淮泵站重建,杨庵泵站重建,小溪撇洪沟和靠山坝治理等 |
60000 |
2025年 |
五河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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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淮河干流五河县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资金余额影响处理工程 |
新桥站和兰桥站引排沟治理,井头泵站建设,小溪撇洪沟和朱顶撇洪沟桥重建,新建龙湾涵,移民安置区环境整治等。目前该工程正在实施,其它项目正在设计 |
7166 |
2022年 |
五河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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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怀洪新河灌区工程(涉及五河县东刘集、小圩、申集、双忠庙、武桥、浍南和临北等乡镇) |
灌溉泵站重(新)建,涵闸或控制闸重(新)建,输水渠道衬护防渗改造,部分引排水沟疏浚等。正在初步设计中,有望于9月份动工 |
290000 |
2023年 |
五河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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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蔡湖大沟清淤疏浚工程 |
大沟清淤疏浚、桥涵配套建设等。目前正在进行方案设计,有望于10月份动工 |
3500 |
2023年 |
五河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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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沱湖新开沱河闸上水生植被重建与生态恢复工程 |
(1)生境改善工程,通过沉积物原位固定、藻类拦截与去除等措施改善水质,提高水体透明度;(2)水生植被重建;(3)水生生物多样性提升工程,水生生物调控与水生生态系统构建。 |
5500 |
2025年 |
五河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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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管理 |
20 |
蚌埠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再利用研究项目 |
新建一套工业废水处理再利用研究项目,处理能力为240吨/天。 |
602 |
2022年 |
五河县政府 |
五、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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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 风险管控 和修复 |
21 |
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项目 |
抽出系统建设工程;地表处理系统建设工程;建设配套设施及装置;其他辅助设施 |
3775.5 |
2024年 |
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 |
六、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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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
22 |
上海电气(五河)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污泥及一般工业废弃物焚烧项目 |
日处理100吨污泥以及工业废弃物焚烧项目。 |
5000 |
2022年 |
五河县政府 |
(二) |
餐厨垃圾处置 |
23 |
五河县餐厨垃圾处置中心 |
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占地7亩,厂房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规模日处理3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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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
五河县政府 |
(三) |
生活垃圾分类转运 |
24 |
五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中心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占地8亩,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城南新区和城北老城区各建一个,每个日转运量25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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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
五河县政府 |
七、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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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
25 |
五河县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项目 |
总建设面积100万平方米,建设园区的基础设施、道路,以及部分入住企业的配套设施。 |
85000 |
2025年 |
五河县政府 |
(二)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26 |
五河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在五河县新建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污水处理总规模16350m3/d,污水主管网总长度约95km。 |
8943.2 |
2025年 |
五河县政府 |
(三) |
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
27 |
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 |
“十四五”期间完成9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
10000 |
2025年 |
五河县政府 |
八、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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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
28 |
怀洪新河水环境预警平台建设工程 |
构建包括区域污染源、风险源、敏感目标、长期水质水量雨量监测数据为一体的水环境展示平台,集成污染源及水质、水量、降雨等在线监测数据,形成怀洪新河水环境预警、应急及决策支持平台,提高流域水环境管理水平。 |
500 |
2025年 |
五河县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