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五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2-11-18 08:46 来源: 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结合国家、安徽省、蚌埠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紧密衔接五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编制了《五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更高层次更深维度加快推进“美丽五河”建设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规划》,明确 “十四五”时期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对深入推进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创“美丽五河”建设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研判和起草过程

《规划》于2021年12月中旬启动编制,在编制过程中通过县政府生态环境局网站、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等意见。《规划》编制完成后,2022年7月6日通过了专家评审会审查2022年8月9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2年8月4日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规划》于2022年82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2年11月4日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总体目标

2025年,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文明体系更加完善,“美丽五河”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展望2035年,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清。

五、主要任务

《规划》立足我实际,根据总体目标,谋划确定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一是从推进四大结构优化调整、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方面强化源头治理,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二是围绕美丽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系统保护修复山水林田湖草、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等方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三是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升级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四是以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强化农业污染治理、全面整治农村环境、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抓手,持续改善农村环境,推动乡村振兴。五是从完善生态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提升环境应急管理水平、防范重金属污染风险、确保辐射环境安全等方面强化风险防控,坚守环境安全底线。六是围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等方面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

《规划》计划实施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水环境质量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等八大类68项重点工程,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六、主要特色

一是突出绿色低碳发展引领。持续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结构优化调整,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坚持低碳发展,开展碳达峰行动,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切实增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内生动力。

二是突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核心要求。在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方面,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打造淮河(五河段)生态廊道,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在水环境保护方面,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继续保好水、治差水,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坚持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污染管控和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思路,协同防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推进土壤安全利用。在农村环境改善方面,推进农业产业生态化,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美丽乡村片区打造、融合发展。

三是突出发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牵引作用。坚持多元共治,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主动参与长三角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推动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七、保障措施

《规划》从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跟踪评估、深化公众参与等五个方面加强实施保障。

 

    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蒋子奇

联系方式:0552-2335962

关于《五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的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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